广东省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42:41 397 人看过

【发布日期】1993-2-27【实施日期】1993-3-1【发布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号】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管理,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含住宅建筑,下同)的电信管线建设管理。

本规定所称电信管线是指城镇建筑物内的电话管线、分线箱(盒)、交接间和建筑物、住宅区规划用地红线内的电信支线管道和人(手)孔。

第三条城镇建筑物电信管线建设由县以上邮电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邮电部门应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制订电信管线发展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把电信管线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市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安排。

第五条邮电部门应为社会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电信服务。

第六条电信管线应与城镇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第七条计划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编制下达的建设项目计划中,应含有电信管线配套建设的投资费用。

第八条建筑设计单位必须按通信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应在设计图纸目录中标明电信管线设计内容。

第九条从规划用地红线内的支线管道至建筑物内交接间的暗管、交接间至分线箱(盒)的暗管、分线箱(盒)至每户话机的电话管线和插座,由建筑单位施工,所需费用列入电信管线配套建设的投资费用。支线管道至交接间的主干及配线电缆、交接间至分线箱(盒)的配线电缆及交接箱、分线箱(盒)由邮电部门负责投资和施工。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条邮电部门应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提出技术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统一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施工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邮电部门应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要的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邮电部门提供有关电信管线建设的资料。电信管线经交付使用后,邮电部门负责管理和维修。

第十二条每套住宅按一至两对电话线设置,对通信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事先向邮电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第十三条电信管线所选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邮电行业标准。未经省技术监督部门和省邮电管理部门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鉴定合格的电线电缆及其他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第十四条电信管线一般不得迁改。任何单位和个人确需迁改电信管线时,应先经邮电部门同意,并承担迁改线路所需费用。

第十五条对建设电信管线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邮电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凡已按本规定预埋电信管线的建筑物,其所属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市内电信装机手续时,邮电部门应优先批装电话。

第十六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建筑物没有将电信管线纳入建筑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受理报建。

第十七条不按本规定设置电信管线的,邮电部门不予受理安装电话等电信服务的申请,直至补设为止。

第十八条违反第十三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电线电缆及其他设备造成电信管线设备损失的,由邮电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对损坏、破坏及阻断电信管线的单位和个人,邮电部门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可责令其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修复费用;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原有建筑物无电信管线的,应按本规定并根据具体条件逐步补齐,敷设暗线有困难的,可改用明线配置。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中标相关文章
  • 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城镇园林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省内各城市、县城镇、工矿区的园林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均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园林绿地包括:(一)公共绿地: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人行道林带、花坛、绿岛等;(二)专用绿地: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的庭园绿地;(三)生产绿地:为城镇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四)防护绿地:城镇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的林带和绿地;(五)郊区的革命纪念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第四条各级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委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城镇园林绿化工作。第五条城镇园林绿地建设规划是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绿委会及规划、园林管理等有关部门制订,报上级
    2023-06-10
    326人看过
  • 广东省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建项目)开工管理,防止计划外基建项目开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总投资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基建项目(外资企业、私人住宅除外),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第三条基建项目开工报告,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均按项目隶属关系实行分级审批:(一)国家直属、直供项目,除国家审批者外,其余由省建设委员会审批;(二)省、市管项目(不包括广州、深圳、珠海市)中的大、中型项目以及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工业项目和建筑面积五千平方料以上(含五千平方米)的单项民用建筑项目,由省主管厅局和项目所在地的市建设委员会审查后,报省建设委员会审批,其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市建设委员会审批,报省建设委员会备案;(三)广州、深圳、珠海市属项目,由所在地的市建设委员会审批,报省建设委员会备案。第四条建设单位报审基建项目开工报告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已领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建设部制定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制定实施建制镇规划,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和房地产、市政公用设施、镇容环境卫生等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本办法所称建制镇规划区,是指镇政府驻地的建成区和因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建制镇总体规划中划定。第四条建制镇规划建设要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促进乡镇企业适当集中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服务。第五条建制镇建设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六条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容易发生地区的建制镇,应当按照
    2023-06-05
    141人看过
  • 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11-1【实施日期】2007-11-1【发布单位】【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9月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二○○七年十月三日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城镇农贸市场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设施,主要用于农副产品零售或者批发的集市贸易场所。第三条县级以上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是城镇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建设、工商、财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城镇农贸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交易、规模适当的原则,根据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第五条市、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提出
    2023-04-22
    424人看过
  • 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现将《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有线电视工程,是指单独或混合利用电缆、光纤的特定频段传送电视信号(含模拟电视信号、数字电视信号及综合业务信息)的公共电视传输覆盖网。第三条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本规定。第四条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中山市有线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与中山市现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和网络所能承载的业务相符。第五条凡在本市进行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资格证书。外地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单位进入本市承接建设有线电视工程,必须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资格
    2023-04-22
    495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城镇个人建造住宅进行严格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建委(建设局):最近,省政府以粤府〔1991〕57号文颁发了《广东省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的精神,为加强城镇规划和住宅建设管理,巩固近二年来查处干部以权谋房所取得的成果,防止个人建造住宅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条件必须严格掌握。凡没有城镇居民户口以及不是无房户、不是危房改建、不列入当地住房困难和不是因国家建设、旧城改造需要搬迁的家庭,一律不予批准建造个人住宅。夫妇一方户口在农村的家庭,一般不得批准在城镇建造个人住宅。二、城镇个人建造住房,必须经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批准后,城镇规划管理机关才能给予办理报建。建造人家庭成员中有厅、处、科级干部的,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审查后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到城镇规划管理机关报建。三、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用地标准和建筑面积必须严格控制。《规定》第五条规定
    2023-06-10
    455人看过
  • 违规建筑城管如何处理
    一、违规建筑城管如何处理1、下列未经公房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搭建,属违反《公房条例》的搭建(以下简称违章搭建),由房屋管理部门处理:(一)在阳台上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二)在天井中搭设的封闭性或局部封闭性的建筑物、构筑物。2、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一)房屋加屋、屋面升高的建筑物;(二)庭园住宅和公寓的庭院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三)街坊、里弄、新村等地区建造的依附于房屋外墙的建筑物、构筑物;(四)逾期未拆除的未占用道路的施工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二、违章建筑的范围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
    2023-04-23
    119人看过
  • 国家建筑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分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共85条。一、建筑法实施细则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
    2023-04-02
    268人看过
  • 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耕地。耕地开垦费应当作为建设用地成本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财政、农业、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能,协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开垦耕地工作。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企业违规量化扣分第五条对施工、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
    2023-04-13
    105人看过
  •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4-1【实施日期】2008-4-1【发布单位】【文号】(广东省建设厅2008年2月29日以粤建设字〔2008〕24号发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
    2023-04-22
    79人看过
  • 广州市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管理,促进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建式人防工程,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等场地的地下单独修建的防护建筑,包括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和物资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以及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等防空专业队工程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平战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防灾减灾的需要,依法办理计划、规划、建设用地、施工许可、防护功能等审批手续。第四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实施监
    2023-06-04
    248人看过
  • 颁布《广东省建设项目社会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建设项目社会监理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项目社会监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实行社会监理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社会监理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理。第四条下列工程实行社会监理:(一)国家、省、市政府拨款、贷款的重点建设工程;(二)大中型工业、交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民用建筑工程;(三)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的建设工程;(四)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上述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社会监理,由投资者自行决定。第五条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规定的执行。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理职责按国家规定执行。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
    2023-06-10
    404人看过
  • 大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失效]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合理进行村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辽宁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大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大连市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所辖村屯(含农场、林场)进行村镇建设,均应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市及县(市)、区规划局,是村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的管理。第四条村镇建设,应严格执行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第五条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村屯建设规划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农场、林场建设规划,由各场负责组织编制。第六条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实行分级审批:(一)乡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二)村屯
    2023-06-10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标
    词条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 更多>

    #中标
    相关咨询
    • 建筑物或者建筑物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工程建设应当怎么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1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土地批准手续;(四)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建筑间距达不
    • 容城市建筑绿化管理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30
      市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跨区县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河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以及公园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由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所在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时,应当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绿化设计标准、规范进行审查。
    • 杭州市城镇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16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9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建设停车场,配建照明、通讯、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等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同时配建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建设单位建设停车场时,应为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创造条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城乡规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和人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造应当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造的,建造单位或许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断定的镇人民政府请求处理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 请求处理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运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造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需要建造单位编制建筑性具体规划的建造项目,还应当提交建筑性具体规划。对契合控制性具体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
    • 电压线离建筑物距离国家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的具体要求,各级电压线路距建筑物的水平和垂直安全距离分别为: 1.电压35千伏:水平3米、垂直4米; 2.电压110千伏:水平4米、垂直5米; 3.电压220千伏:水平5米、垂直6米; 4.电压500千伏:水平8.5米、垂直9米。另,以上4级线路的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分别为: 35千伏:3米; 110千伏:4米; 220千伏:5米; 500千伏:8.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