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8:33:19 322 人看过

一、二审改判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原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二、二审改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属于哪个法院?
    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
    2023-06-25
    149人看过
  • 由哪一法院执行判决
    一、由哪一法院执行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只所以这样规定,有如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任务,如果二审生效判决全部由二审法院执行,将使二审法院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不利于二审法院履行其他职责。按照我国法律级别管辖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影响大小,确定了不同的级别管辖,一般随着法院层级的提高,管辖的案件数量也呈递减之势,由同一级别的法院执行更符合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
    2023-06-06
    103人看过
  • 船舶修理受伤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船舶修理受伤由哪个法院管辖修船时造成人身损害的,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受伤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船舶优先权的消灭船舶优先权消灭的情形包括:1、船舶转让时,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催告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主张优先权;2、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申请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船舶(此处,“1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3、法院裁定拍卖船舶的公告发布后,船员在公告
    2023-04-30
    280人看过
  •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管辖是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船舶碰撞船舶碰撞,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接触,但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致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也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我国《海商法》第165条、170条)。船舶碰撞是海事侵权纠纷中最普遍、专业性最强、审理难度最大的一类案件。国际公约和各国海商法都毫无例外地对船舶碰撞问题专门做出规定,中国《海商法》第8章也是如此,但它们对船舶碰撞的定义却不尽相同,有所谓传统概念与新概念之分。二、船舶碰撞仲裁协议管辖规定各缔约国鉴于有通过协议制定船舶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统一规则的愿望,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公约,并议定条款如下:第一条一、关于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舶发生碰撞的案件,只能向下列法院提起诉讼:(一)被告惯常居所地或营业地的法院;(二)扣留过失船舶或得依法扣留的属于被告的任何其他船舶所在地的法院,或本可进行扣留,而已提供保释金或其他担保物的地点的法院
    2023-06-06
    39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是由哪个法院审批?
    监外执行的批准的法院是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一、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缓刑是在考验期内暂缓执行而不是执行原判刑罚,监外执行仍是执行原判刑罚,只是执行场所不同。2.适用对象不同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3.适用条件不同缓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为适用条件,监外执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监执行情形为适用条件,即必须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适用的方法不同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并要确定一定的考验期,监外执行在宣告判决的同时或刑罚执行过程中都可适用,无考
    2023-06-26
    66人看过
  • 可撤销的合同由哪个法院管辖?
    可撤销的合同由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25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第38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4、第241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我国领
    2023-03-15
    240人看过
  • 法院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由有权执行的派出所管辖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区别情形办理:采取保证人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核实被取保候审人后,及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采取保证金保证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交纳保证金,并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保证入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或者对保证人罚款,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有关规定;(2)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及
    2023-07-21
    457人看过
  • 协议管辖由什么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只要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就应当根据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一、关于协议管辖选择是否必须是确定的和唯一的问题民诉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新民诉法解释改变了原司法解释关于选择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规定。因此,管辖协议中当事人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只要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协议管辖约定有效。二、关于合同无效时管辖协议效力的认定《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管辖协议尽管是合同的一部分,但具有独立性。同时,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要经过实体的审理才能确定。因此,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
    2023-06-13
    323人看过
  • 执行前保全管辖法院
    针对执行前保全管辖法院的规定,诉前保全负责部门各地法院操作不一样,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并执行,有的是立案庭受理交给执行庭执行,还有的是立案庭受理后分到审判庭,再交给具体审判该案的承办法官执行。诉讼保全则一律由承办该案的法官执行。因此,具体法律根据确实是空白,主要看各地法院操作惯例。一、基层法院机构设置法院机构设置:(1)办公室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武器弹药的管理;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2)政工科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的评定与晋升的呈报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对本院司法警察的警衔的评定与晋升呈报工作。负责本院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负责本院的
    2023-04-06
    123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部门管辖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仲裁裁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四大类,现分述如下: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就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而言,执行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与案件审判管辖有密切联系,审判管辖级别确定得越高,执行管辖的级别也相应确定的高;就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言,解决或处理的机构级别确定得高,执行法院的级别也相应地确定得高。2、普通管辖,是指根据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法
    2023-07-21
    261人看过
  • 被告服刑的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一)服刑人员提出离婚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2023-06-14
    3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的管辖由哪个法院确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院的确定由原告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一、法院如何确定个人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管辖法院可依据下列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保险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2023-06-20
    88人看过
  • 不服仲裁的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不服仲裁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另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也是由有关法院,即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裁定执行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局权威性判定。仲裁裁决的作出,标志着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最终解决。如果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仲裁委员会
    2023-06-14
    419人看过
  • 哪个法院管辖二手车买卖纠纷
    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发生纠纷后,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买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以合同约定的履行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付款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是即时结算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二手车买卖纠纷法院起诉了怎么判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8
    2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之诉由执行管辖,涉及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1、执行异议之诉属于执行法院的特殊管辖权,可排除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权。2、在执行异议之诉标的为不动产时,仍然由执行法院行使管辖权。因为执行异议审查的是执行程序中标的是否涉案的问题,不是直接处置不动产的诉讼程序,故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规则。
    • 二审改判后法院执行该看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2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只所以这样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任务,如果
    • 二审法院可否执行改判的判决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
      二审判决即生效。强制执行得到对方履行期结束。 具体解析: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交纳申请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应当交纳申请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
    • 经过行政复议法院管辖应该是由哪个法院管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
    • 所以二审改判后执行法院应该去哪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3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只所以这样规定,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①上级法院不仅承担着审理应该由它审理的第一审按件、二审案件,同时还承担着指导下级法院工作的任务,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