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监视居住期间需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09:01:20 365 人看过

对于监视居住嫌疑人逃跑民警负责的解释,监视居住期间逃跑被发现的,一般要被逮捕。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别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由于监视居住是因为嫌疑人有特殊状况,不能在监狱里或者看守所进行长治控制其人身活动。所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一般是因为嫌疑人身体不适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嫌疑人可能每周或者每月需要去当地派出所进行报到。如果涉及重大安全问题的话,监视居住的地点将由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提供。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指定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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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8日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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