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机构免责事由有: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机构赔偿纠纷法院多久审理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医疗机构有哪些告知义务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
1.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2.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
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
4.如实回答病员咨询;
5.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n(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n(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n(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n(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n(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n(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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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究竟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和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是可以免除的。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那么,医疗机构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呢?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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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属于医疗机构免责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4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 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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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免责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3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 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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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有哪些免责行为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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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附录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是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28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