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判决会产生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7:23:12 286 人看过

1、返还财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2、办理手续

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3、分红返还

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转让方;受让方分红时不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公司。道理很简单:转让方即使未与受让方缔结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也不能违法分红。

4、赔偿损失

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损失仅限于返还财产之后仍无法消弭的财产损失。

5、股东资格

另外,受让方向转让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转让方作为股东利益间接受损的部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导致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而且导致股东利益间接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遭受的损害获得了赔偿,股东利益也将因此而灰飞烟灭。因此,转让方不能就此对受让方股东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通过敦促公司对受让方股东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怠于或者拒绝对其提起诉讼时,转让方在恢复股东资格以后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计算转让方作为原告股东的持股期间时,转让方的股东资格视为未中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判定方式解析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判定方式解析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判定方式:1.股权转让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股权转让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3.股权转让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4.股权转让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股权转让后如何妥善处理相关债务股权转让后如下妥善处理相关债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还是由公司的财产处理,只要股东尽到了出资义务即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三、股权转让有诉讼时效吗股权转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如果当事人之间产生了股权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
    2023-08-14
    31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后果
    1、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关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反映处理。3、司法解决。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可以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处理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決方式是:1.进行协商解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決。2.进行行政解決。根据士地管理法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通过司法解決。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2023-02-12
    45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哪些内容?(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十)违约责任。(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十四)协议的签署地点、时间和生效时间。二、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是否有效?股权转让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标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为。丙方在股权转让前就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后仍旧是一个法人,股权转让前后不同的只是换了老板罢了。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承担以前发生的债务,在
    2023-05-02
    497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要董事会决议吗,股权转让有哪些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要董事会决议吗股份公司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不需要董事会作出决议,股份转让有记名股票转让和不记名股票转让两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二、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1、公司负债风险2、债务转让法律风险(1)既有债
    2024-01-21
    241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类型
    这是基于不同形式的公平。由于公司形式和公司资本构成的不同,公司股权的形式也不同。例如,**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仅以所持股份和出资额反映,而有限公司的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所谓控股股份转让,即控股股份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在华投资股份的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份转让和股份转让。所谓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不以股份形式转让股份。既包括已缴足股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也包括已认购但尚未支付价款因而不能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在我国的实收资本制度中,所谓股份转让,通常是指已缴足资本但尚未发行股份的股份转让,所谓股份转让,是指以股份为载体的股份转让。原则上,股票只能发行给已支付股票价款的持有人。股票是股票的证券凭证,因此股票的转让更适合证券的转让规则。根据股权表达方式的不同,股权转让又可分为记名股权转让和未记名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和非书面股权转让这
    2023-05-07
    460人看过
  • 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人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刘霞与被告刘强于2009年4月2日所签订的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事情还要从被告刘霞的儿子尚山(化名)说起,2008年11月26日尚山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原告平安(化名)撞成重伤,后尚山犯被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本案被告刘
    2023-06-09
    361人看过
  • 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有哪一些,具体规定有哪些
    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后果如下:1、返还财产。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要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3、签订协议的股东会被撤销股东资格。《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5-11
    1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否受限
    一、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否受限?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不受限制的。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
    2023-05-02
    308人看过
  •  违反股权转让协议的严重后果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股权转让合同中关于未能实际履行的情况及其相关权利。根据合同规定,受让方和转让方在未能遵守合同约定时,分别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以及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根据合同规定,由于一方或双方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但未实际履行的情况。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首先,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纠 纷 的 解 决 途 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
    2023-09-11
    42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协议的生效要件如下:1.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协议符合法定形式。5.进行了变更登记。一、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满足以下合同有效要件,口头合同就是有法律效力的: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私定合同怎么才能生效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经双方签字认可即能生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3.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4.合同内容、形式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三、民法典对合同有司法确认吗不需要。具体合
    2023-06-26
    4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名转让协议无效
    2004年4月19日,王女士出资20万元与张某等人开办洛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27日,王女士发现自己的20万元股份变更到了李某的名下,但王女士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变更股份手续,于是,王女士将矿业有限公司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但被告矿业有限公司则辩称原告王女士在公司只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其要求确认在公司的20万元股权,属无理要求;2004年10月13日,张某收取李某20万元现金交公司账上,将原告空股股东名字取消,吸收姜汉卫为新股东,制造了股东转让协议和收款证明。法院审理后认为,2004年8月26日,洛阳某矿业有限公司给王女士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是真实的。同年10月13日,王女士与李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均不是王女士和李某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上亲笔签名,该协议无效,原告王女士要求确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矿业公司辩称的王女士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的辩论意见,但其没
    2023-06-05
    257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诉讼的原因?
    一、民法典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二、财产返还的细则1、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三、协议无效受让方应完成的程序1、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
    2024-01-14
    206人看过
  • 股东会决议不是股权对外转让生效的条件
    2004年8月份,某爆破公司由31位自然人股东和两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民爆生产厂家共同出资1120000元设立,孟某在公司注册资本范围内出资30000元持股比例为2.68%。2012年,孟某因急需现金分别从谭某处拿走500000元,之后孟某将持有的某爆破公司出资比例为2.68%股权中的0.89%作价500000元转让给谭某。2013年7月5日,孟某依据法律规定和某爆破公司章程,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股权转让通知书寄发给每个股东征求意见,内容为:股东孟某自愿将自己持有的某爆破公司股权部分(0.89%股权价值50万元)转让给谭某(身份证号××。现征求各股东意见,同意转让的股东签字。有16位股东在该《股权转让申请及征求意见书》上签字同意股权转让,该公司另一部分股东逾期未予答复。同年7月20日,某爆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议,按照股份份额制票224张,以投票方式对上述谭某与孟某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表决,结果同意的
    2023-06-09
    221人看过
  • 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果
    1、阴阳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是,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阳协议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阴协议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有效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1.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真
    2023-06-22
    32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一般具备的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 2、股权的基本信息,包括股权转让份额,价格等;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 4、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5、违约责任。... 更多>

    #股权转让协议
    相关咨询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股份转让协议怎样会无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人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股东超出200人的,应当由证监会申请核准。 2、主体资格: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 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3、程
    • 生效判决债权转让协议书的转让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后果是哪些法律后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是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撤销及其后果的规定。 一、无效的情形,违反法律、法规。 二、撤销的情形,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 三、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作出决议之日起60天内。 四、提起撤销之诉的条件:公司请求,法院要求请求撤销的股东提供担保。 五、后果:变更登记的决议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股东会转让协议有没有效果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4
      就股东会转让协议这个问题,它属于《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确立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实际是现代公司制度魅力之一,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充分激活公司活力的重要形式,但另一方面,这种纠纷在公司诉讼中非常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纠纷案件的难点或者关键所在。因此,在股权转让实际操作时,应严格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来实施,以最大可
    • 股权转让无效被告承担哪些后果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27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被告承担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