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是不是每个单位的职工都可享受企业年金?我在一个小的股份制企业工作,通过咨询我发现将来仅靠基本养老保险难以保证我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我是不是可以享受企业年金来保证我退休后的生活?
律师解答:不是每个单位的职工都可享受企业年金。
首先,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而是企业与职工代表或工会协商的结果。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的计划,或者职工代表、工会与企业就企业年金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所在的企业就无法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其次,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企业年金讨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一般是有实力的国有大型企业。你单位是否具备上述条件,如果不具备,也不可能在企业中实行企业年金制度。
相关法律知识:企业年金的主要内容
含义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雇员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提高雇员退休后生活水平、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进行重要补充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
地位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性质
企业年金源自于自由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是一种属于企业雇主自愿建立的员工福利计划。
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主要特征
●由企业发起建立
●经办方式多样化
●国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见本目录下的列支渠道)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详见下文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
●政府在年金的建立和管理中不承担直接责任等
建立条件和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资金来源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建立个人账户,与企业资产实行分账管理。雇主和雇员分担缴费义务的比例,有的是1:1,总体上雇主多缴、雇员少缴或不缴的情况比较常见。
列支渠道
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列支的渠道方面,2006年春节前夕,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试行企业年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到二十几家财政部直属金融机构,《征求意见稿》为直属金融机构开辟的企业年金列支渠道,恰恰正是市场所期待的,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此稿与2005年8月间,国资委分配局下发至各中央企业的《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如出一辙,国资委的135号文件表示,社会保障试点地区,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其他省份企业缴费列入成本的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的4%。当然,国资委毕竟不是税收政策的直管部门,而财政部作为职能部门,其决定将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觑。[2]
缴费的总量控制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33%)
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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