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哪些证件
1.房地产拍卖标的的产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对拍卖房地产有处分权的证明文件;
5.产权证上标明是共有的,需出具共有证书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6.拍卖房地产的详细资料,包括权属、位置、数量、面积、性质、使用年限和当前使用情况、地图等;
7.其他有关证明资料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8.至于私产,如果拍卖委托人是受托人,要出示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件
二、购买拍卖房如何防范风险
1、避免房屋产权风险,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那么,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但如果原所有权人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只因不具备主管机关要求的条件而无法办理,那么条件具备后或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使之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房人也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
2、一般来说,如果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房,这种房屋经常会因为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开发商使用的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导致存在质量瑕疵。但因为这些房子还没有经过长期实际居住使用,因此无法发现隐蔽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难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法院一般会认为,房屋原所有人在拍卖前只要告知拍卖公司房屋存在某种瑕疵情况,拍卖公司又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竞买人,并声明仅以房屋现状拍卖,就视为均已依法履行了瑕疵告知义务。竞买人对所竞买的物品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应对拍卖标的物了解清楚后参与竞买,所以只要实际参与了,法院就会推定自愿接受这种现实,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支持竞买人的诉求。
-
委托人委托拍卖应提供的拍卖标的有关文件
126人看过
-
应提供哪种房地产拍卖证书
295人看过
-
房地产拍卖委托方身份的确认及需要提供的文件
440人看过
-
提供委托转委托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62人看过
-
哪此财产应该委托拍卖
481人看过
-
委托合同范本(供委托动产拍卖用)
255人看过
-
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时应提交哪些材料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时应提交的材料有: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所要拍卖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证明; 3、拍卖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卖物品的性能、新旧程度、质量、来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
-
委托拍卖时应提供什么材料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委托人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时应提交的材料有: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所要拍卖物品的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证明; 3、拍卖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例如卖物品的性能、新旧程度、质量、来源等。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第四十三条拍卖人
-
委托拍卖房产如何进行,委托拍卖房产注意事项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8委托拍卖房产如何进行,一、委托拍卖房地产应提供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明: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商品房销售合同;③在建工程包括:计委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施工图纸;其他资料。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有权处分房地产的文件,证明资料;①民事调解书、裁定书;②民事判决书;③协助执行通知书;④其他文件、证明资料。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委托
-
房地产拍卖授权委托书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9委托拍卖的房地产必须是产权清晰,权利无限制(即无抵押和司法查封)。一、委托人需提供的文件: 1、委托人为企事业单位的: 1)房地产权证正本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资格证书 6)上级主管或董事会同意拍卖房地产的批文或决议正本 7)规定须评估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 1)房地产权证正本 2)权利人
-
委托拍卖房产合同范本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31委托拍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2、拍卖物品、时间、方式等委托事项; 3、佣金;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五、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或者总结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