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中享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51:34 182 人看过

律师的权利是指律师执行职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按照我国律师法等的规定,律师在执业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保障律师参与法庭辩论或辩护的权利。

2、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3、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此外还可以代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海商、海事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4、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

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在实践中,律师的执业权利还在许多法规,规章与政策文件中有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权相关文章
  • 在消费中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维权是消费者委员会神圣职责,维权更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维权意识提高将推动维权事业的发展。广大消费者们,你们知道在消费中自己的权利在哪?《消费者权利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九项权利: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三.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
    2023-06-07
    383人看过
  • 执业医师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1条的规定,我国医师的权利包括:(1)执业自主权。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医师有权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医学诊断检查,自主地选择恰当的医疗方案、预防措施、保健方法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医师有权依据病情、疫情的需要进行疾病调查或流行病学调查,采取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医学处置措施;同时,医师有权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医疗结果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2)执业条件保障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制定的有关标准,医师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有权获得与其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提供相应的基本条件(法律义务)并逐步改善提高(道德义务),保证医师执业技能和水平的充分发挥。(3)专业研习权。医师有权参加专业学术团体,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医学继续教育。(4)获得尊重权。医师工作是防病治病、
    2023-04-26
    217人看过
  • 董事会在公司法中享有哪些权利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大会(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除本法规定外,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
    2023-05-02
    360人看过
  • 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
    一、旅客在客运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5.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二、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主要是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旅客不得携带或行李中夹运危禁品。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三、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如下:1.属旅客原因造成的损害,承运人免责;2.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况较复杂,一般承运人不能免责;3.不可抗力原因免责。如暴雪、洪水、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战争、暴乱等社会原
    2023-08-09
    276人看过
  • 被行政处罚能否申请律师执业,律师的权利有哪些
    一、被行政处罚能否申请律师执业律师被行政处罚的,不是禁止执行的情形,所以符合其他执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二、律师的权利有哪些1.律师依法执行民事诉讼代理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非法干预,具有独立执业权,受国家法律保护。2.律师在民事诉讼代理中,有查阅案卷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的权利。代理律师有权查阅
    2024-02-02
    262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力
    一、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律上享有哪些权力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权益有;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二、刑事辩护律师是什么意思刑事辩护律师的意思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
    2023-09-04
    419人看过
  •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一、公司破产重整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
    2023-03-01
    344人看过
  • 幼儿园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幼儿园教师的权利是:1、开展保护教育活动、改革和实验的权利;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组织,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3、指导幼儿园的学习和发展,评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权利;4、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5、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6、参加进修或其他形式培训的权利。幼儿园教师的基础工作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认可。幼儿园教师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人民的尊重。一、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日前,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二、教育政策法规内容介绍了党和国家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和法规的主要内容及中小
    2023-03-27
    425人看过
  •  房产所有人在房屋权利中享有哪些权益?
    房产所有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拥有权是产权人对房屋在法律上实际支配的能力,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使用权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收益权是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处分权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房产所有人在拥有这些权利方面,包括以下内容:1、拥有权,这是指产权人对其房屋在法律上实际支配的能力。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使用权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收益权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
    2023-11-12
    296人看过
  • 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就业权利如下:1、平等就业的权利;2、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3、获取报酬的权利;等等。一、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有哪些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就业权在各项劳动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力。二、兼职不给钱应该去哪里投诉不给钱的兼职投诉: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2023-03-24
    325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非标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权利如何保护非标准劳动关系依然适用《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维权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处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
    2023-07-27
    119人看过
  •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
    1、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2、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3、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4、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5、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6、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7、检举、揭发的权利;8、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9、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10、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对重复信访人如何处理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不会,信访不属于违法犯罪,不会留下案底,也不会影响子女的前途。重复信访是指同一信访人在一定时期两次以上提出同一信
    2023-07-28
    490人看过
  • 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享有哪些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1、根据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3、根据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4、监督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质询;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持有的股份;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相关信息。股东权利限制有哪些1、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2、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3、是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
    2023-07-02
    73人看过
  • 业主在接受物业服务时享有哪些权利?
    随着许多大城市的房地产升温,各大中城市相继建成许多住宅小区,购房人在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牧业管理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要求买房人与其所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但是在房屋销售以后,业主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经常发生物业服务方面的纠纷,双方也是各不相让,听说最近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不知道该条例赋予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在我们国家,物业管理作为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是随着城市房地产产业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而发展起来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先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参见《物业管理条例》的第2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人们
    2023-06-07
    107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权
    词条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 更多>

    #人身权
    相关咨询
    • 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
    •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在诉讼中可以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享有哪些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我觉得有:1、独立辩护权。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
    • 劳动纠纷案件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劳动纠纷案件中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2、律师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权应当依法保障; 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其调查情况;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6、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哪些知情权-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中的权利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4
      物业管理合同从合同的分类理论上讲属于劳务合同,主要涉及劳务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业主作为一方当事人对劳务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一般可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方面的知情权;(2)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知情权;(3)对业主公约的知情权;(4)对每个月的经费收入与支出情况的知情权;(5)对小区内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故的知情权;(6)对物业管理内容的重大
    • 司法鉴定人执业,可否享有哪些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一)查阅与鉴定有关的案卷材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应邀参与、协助委托人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三)要求委托人补充鉴定材料; (四)委托人提供虚假情况或拒不提供鉴定所需材料的,有权拒绝鉴定;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与其他司法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有权保留意见; (七)获得执业报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