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0:42:21 415 人看过

一、产品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陷阱(主要是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包括:

1、合同当事人是否是合法的权利主体,这里面不仅涉及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还涉及是否具备协议执行资格(即是否具备执行协议主要目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对应行业资质);

2、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

3、合同另一方属于自然人的,还需关注自然人是否为本人等。

如果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策略:

1、签订合同前,各合作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在正式签约前合作各方可以通过红盾网等网络查询资质资格证照等信息,确认真伪;

2、正式签约时,签约各方应当将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归档保管。

(二)标的

陷阱:

1、利用当事人对产品的不熟悉,将成套产品拆零,以达到多计价或少发货目的;

2、产品的牌号、商标不清楚,规格、型号混淆或缺失;

3、产品以次充好,以低端产品代替高端产品等。

策略:

1、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产品特性,以什么方式出售,产品的规格、型号、品牌和生产厂家;

2、签订合同时对产品主要特征一并在合同上写清楚,并须将供货方报价材料(包括产品说明)等作为合同附件。

(三)数量

陷阱:

1、卖方笼统规定数量,如一车、一批、一箱、一套等。

2、卖方不写合理损耗,或合理损耗写得太多,导致买方损失。

3、卖方对于裸装的农产品或者工矿产品,不写溢短装率,根据市场行情决定多装还是少装。

策略:

1、合同中数量的约定要明确,用行业、国家或者国际标准的计量方式,对企业标准表述的一车、一箱等情形,需再约定一车、一箱内所装的具体数量,或者进行体积、重量等附加描述,以补充完善数量标准;对成套的产品需约定清楚全套产品包含的组成部分,列出备件清单。

2、了解产品特性,将合理损耗写清楚。

3、对该类产品合同上写清楚溢短装率,防止卖家恶意多装或少装。

(四)质量

陷阱:

1、不写具体的质量标准;成套产品不写备件的质量标准;凭样品买卖的,不封存样品。

2、卖方将质量检验期限写的过短,导致产品收到后,买方根本没时间检验而被视为验收合格,或者因仓促验货而没时间发现根本问题;或者保质期写的太短,影响了买方的利益。

策略:

1、合同写清楚具体适用得国家、行业还是企业质量标准;成套产品的主件和备件产品质量标准都要写清楚;凭样品买卖的,封存样品。

2、合同上约定合理的检验期限和保质期,以及保质期内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如退货、修理、更换等。

(五)价款

陷阱:

买方只写总价,支付期限,不写单价和支付方式,导致卖方收款风险。

策略:

1、约定单价、总价;

2、约定支付方式,是现金、电汇,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是预付还是到付,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等。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陷阱:

1、不写交货时间,或者交货时间约定不明,如约定几月几号之前,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之间。导致买方不能准时收货,延误商机。

2、卖方不写交货地点和方式,导致价格已包含运费,卖方却不提供运输服务,造成买方的损失。

策略:

1、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交货期。

2、写清楚交货地点和方式,以及价格是否已包含运费,是自提、站到站还是门到门。

(七)违约责任

陷阱:

有可能违约的一方不写违约责任或者将违约责任规定得过小,导致违约成本低,随意违约。

策略:

将违约责任写清楚,并且写清楚违约金的性质兼具惩罚性和补偿性。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陷阱:

对方当事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和管辖地。

策略:

合同中约定是诉讼还是仲裁,并避免约定对自己不利的纠纷管辖地。

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名称与合同主体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门的印章。

二、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主体

买卖合同的诉讼主体就是在民事诉讼中有权进行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诉讼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包括在诉讼中行使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和为维护自身权益参加诉讼,与诉讼结果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审判权,其诉讼行为决定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是居于主导地位的诉讼主体,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其诉讼行为直接影响着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行政诉讼理论袭用了这一概念,其涵义和范围与民事诉讼相同。

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双方怎么举证

(一)提供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比如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等;

2、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需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3、当事人为法人或是其它经济组织的,需提交主体登记资料,比如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资料、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二)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订(定)货单;

2、签订的买卖合同

3、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比如实际履行凭证、证人证言等等;

4、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含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存单凭证、发票等;

2、交货、收货凭证:交货单、收货单、提货单、送货单、仓单、入库单、运单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客户投诉、检验报告、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4、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等;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五大陷阱一、拖延交房时间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二、房屋面积有误差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卖方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卖方违约,没有履行合同。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的允许误差范围,一旦发生问题,无论误差超过或减少多少,法院可能判决购房者败诉,采取多退少补的方法进行结算。比如:最后的实测面积比原来的初步测量面积一下子多出了20平米,如果你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只能误差小于3平米,你也只能"吃进"。那样的话,这比支出可不是个小数目。三、物业管理存
    2023-04-30
    373人看过
  • 买卖合同陷阱
    合同形式
    陷阱(主要是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包括:1、合同当事人是否是合法的权利主体,这里面不仅涉及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还涉及是否具备协议执行资格(即是否具备执行协议主要目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对应行业资质);2、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3、合同另一方属于自然人的,还需关注自然人是否为本人等。如果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一、签合同注意问题有什么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确认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检查双方的名称,签字或盖章的名称是否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3、注意检查合同的必要条款,如合同开始时间、合同标的、履行方式、数量、价格、生效条件等。并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与之前协商的内容一致;4、建议将违约责任量化为具体金额或明确的计算方法。争议解决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诉讼还是仲裁,但注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如果协议是诉讼或仲裁,即协议不明
    2023-03-01
    347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存在哪些陷阱
    (一)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二)销售陷阱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1、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2、制造假象,在房子数
    2023-04-04
    8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陷阱(主要是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包括:1、合同当事人是否是合法的权利主体,这里面不仅涉及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还涉及是否具备协议执行资格(即是否具备执行协议主要目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对应行业资质);2、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3、合同另一方属于自然人的,还需关注自然人是否为本人等。如果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策略:1、签订合同前,各合作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在正式签约前合作各方可以通过红盾网等网络查询资质资格证照等信息,确认真伪;2、正式签约时,签约各方应当将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归档保管。二、标的陷阱:1、利用当事人对产品的不熟悉,将成套产品拆零,以达到多计价或少发货目的;2、产品的牌号、商标不清楚,规格、型号混淆或缺失;3、产品以次充好,以低端产品代替高端产品等。策略:1、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产品特性,
    2023-02-18
    47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陷阱(主要是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包括:1、合同当事人是否是合法的权利主体,这里面不仅涉及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还涉及是否具备协议执行资格(即是否具备执行协议主要目的经营范围;是否具备对应行业资质);2、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限;3、合同另一方属于自然人的,还需关注自然人是否为本人等。如果主体不适格,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策略:1、签订合同前,各合作方应当向对方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在正式签约前合作各方可以通过红盾网等网络查询资质资格证照等信息,确认真伪;2、正式签约时,签约各方应当将资质资格证照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归档保管。二、标的陷阱:1、利用当事人对产品的不熟悉,将成套产品拆零,以达到多计价或少发货目的;2、产品的牌号、商标不清楚,规格、型号混淆或缺失;3、产品以次充好,以低端产品代替高端产品等。策略:1、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产品特性,
    2023-04-27
    272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意的陷阱有哪些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意的陷阱如下:1、交付时间;2、房屋面积,对于二手房,面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范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3、房屋质量问题;4、违约条款,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平等;5、物业管理,签订物业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是否有不符合要求或欺骗购房者的行为。与此同时,应仔细检查物业收费标准。对于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以要求对方出示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绝支付;6、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陷阱。
    2023-02-28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3
      交易双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或者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要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选择了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则须按照规定办理贷款
    • 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 2、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 3、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4、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 5、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 6、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
    • 房屋买卖有哪些陷阱?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房屋买卖有哪些陷阱(一)认购书的陷阱。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二)合同主体不明的陷阱。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
    • 二手房买卖有哪些陷阱?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2
      二手房买卖的陷阱有: 1、房子已出租,如果购房者只看房产证,而忽视了房子是否在出租时,很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2、房屋手续不齐全,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对买房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风险; 3、合同约定不明确,约定清楚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等。
    • 二手房买卖有哪些陷阱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陷阱一:中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 陷阱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 陷阱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 陷阱四: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