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债权按同等数额消灭的权利,称为抵销权。通常所说的抵销即是指法定抵销。合意抵销又称为契约上抵销,是指依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合意抵销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其效力也决定于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
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为使债务人不因债权人的原因而受迟延履行之累,法律设提存制度。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消灭,因而提存亦为债的消灭原因
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如:男女一方婚前向另一方有借贷,婚后可以因免除而使得债终止。
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
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
一、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
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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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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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包括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4从有关规定中了解到,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债的履行。 2、债的解除。 3、抵销。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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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就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债权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而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因以下情况而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所以仅仅是结婚并不符合上述情况,所以结婚不能消灭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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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原因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0中止债权债务的原因有: (一)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二)终止合同;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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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留置权是随主债而消灭吗, 债务人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1)债权消灭的;(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留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消灭是指债权已得到满足,留置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反映了留置权以及其他担保物权从属性的主要特征。担保物权随主债的产生而产生,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务人为使留置权消灭,对于留置权人有提出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对于债务人有受偿其担保的义务,债权人的留置权因债务人为债权清偿提供担保而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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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与债务关系到期以后法律还是要消灭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30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