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作为离婚证据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5:41:26 72 人看过

短信作为离婚证据的要求:

1、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确属对方单独所有,且不存在被盗取、错发短信的情况。

2、要证明手机收件箱中短信应属只读文件,不能修改。否则证据效力将大打折扣甚至丧失。

3、短信是间接证据。

4、可以对短信进行必要的公证。

5、可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6、取证手段要合法性,取证环节要完整。

短信可不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可以作为离婚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十四条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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