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行为导致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00:48:15 94 人看过

一、违约行为导致损害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行为的特点是什么

违约行为的特点是: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3.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侵害了债权。

三、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有如下区别: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仅对极少的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约责任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不同

在一般侵权责任中,受害人有义务对加害人的过错举证,在特殊侵权责任中,由加害人反证自己没有过错。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侵权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范围、方式不能由当事人事先约定。违约责任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方式范围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0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下的损害赔偿应承担何种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事件后,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根据什么原则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约定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一般法定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按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特别是法定赔偿范围,根据特殊的立法政策,法律特别规定了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即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这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它通常表现为拒绝履行、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等形式。必须注意的是违约行为只能发生在合同关系中,违约行为的主体只能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由于对特定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不承担任何义务,因而不能成为违约行为的当事
    2023-07-02
    430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定义及范围如何界定
    一、行政赔偿的定义及范围如何界定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的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有多长时间赔偿请求人请求行政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
    2023-11-16
    199人看过
  • 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影响因素和界定原则
    免责事由,又称消极事项,指虽然有损害发生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但国家对此损害却不负赔偿责任。目前,我国学界对行政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提出了多种标准,如有些学者认为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种:侵权行政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有学者认为责任构成要件为以下四种:侵权行为主体;损害事实;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从对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四个基本要素:(一)侵权行为主体。侵权行为主体作为行政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对哪些组织或个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侵权行为都是由一定的主体所实施,在行政损害中,侵权行为主体要件的设定将赔偿范围限定在特殊的组织和个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的范围之内。(二)行政侵权行为。行政侵权行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对行政主体哪些致害行为不负赔偿责任。我国学界一般认为,行政侵权行为主要是违法侵权的职务行为,同时包
    2023-02-04
    419人看过
  • 法院如何认定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賠偿范围
    案件名称:北京々公司诉8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二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法院观点:股权转让款如何筹集是股权购买人自身的行为,资金的来源可能有多种,股权出让人可以预见的合理损失只应是其实际占有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而不应包括股权购买人对外融资所产生的实际费用,故股权转让失败后,股权转让款损失应以股权出让人实际占有资金的时间、金额,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应利率计算。一方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咨询费、审计费、财务顾问费、人员工资等,是其为实现合同目的,诚意履约而实际支付或必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合同不能履行所产生的损失。
    2023-06-13
    352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在实践中,可预见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把握,如果对此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当事人乱用或者曲解“可预见”的本意。因此法律对可预见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预见性有三个要件:(1)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2)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3)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
    2023-06-21
    297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一方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范围
    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民法典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在我国,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
    2023-05-05
    332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合理范围如何界定
    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如果违约金不合法,法院不予支持。法定违约金是指合同签订时,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一定金额(直接约定的金额或确定金额的计算方法)的货币。这是在违约前确定的,按什么标准计算没有问题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如下: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欠条违约金怎么算才合法欠条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合法。写欠条的注意事项如下: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
    2023-07-19
    138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是否包括诉讼费执行费
    一、违约损害赔偿范围是否包括诉讼费执行费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不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具体来说,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而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承担的赔偿责任,一般不包括诉讼费和执行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赔偿的原则有哪些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
    2023-10-14
    215人看过
  •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如何界定
    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是指因违约而生的非财产损害,即泛指因违约而生的生理或心理上痛苦。非财产性损害,是与财产损害相对应而言的,是指权利人遭受的财产损害意外的其他一切损害,它主要是指精神损害,表现为权利人的生理和精神痛苦;还包括死亡、残疾、外部名誉之损害(社会评价之降低)等。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救济模式是什么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救济模式的选择从根本上而言,是一个涉及到违约和侵权二元救济划分标准的问题。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不仅仅涉及到违约损害赔偿,有时还会涉及到侵权损害赔偿。对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如何予以救济,救济标准又是什么呢这就涉及到违约和侵权二元救济划分标准。违约和侵权二元救济划分标准决定了违约性的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救济模式。下面阐述违约和侵权二元救济划分标准。1.民法典的目的和侵权法的目的不同,从而导致了违约和侵权二元救济划分。民法典的功能在于保护“正值”的
    2023-07-23
    323人看过
  • 确定财产损害赔偿范围应以何为原则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
    2023-02-16
    75人看过
  • 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如何确定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侵权损害赔偿具有以下特征:(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
    2023-06-05
    400人看过
  • 合同损害赔偿范围的涵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一、合同损害赔偿范围的涵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除了法律另有详细的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二、对方合同违约不赔偿怎么办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2023-09-15
    354人看过
  •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如何界定
    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界定是:违法性不同,行为主体不同,侵犯的客体范围不同。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一、何为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二、有人堵我家门违法么?违反了民法等规定,故意妨碍他人生活起居,影响他人出行,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三、租房子押金不退是
    2023-06-26
    275人看过
  • 什么行为才是缔约过失行为,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
    一、什么行为才是缔约过失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的有: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上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缔约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包括:1.固有利益的赔偿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而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2.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
    2023-06-29
    3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导致要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一)重婚的;r(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三)实施家庭暴力的;r(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导致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t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四种情形:t(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t(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中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t(三)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及
    • 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紧急避险致人损害如何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定含义有哪些?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6
      现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常常会伴随着签订各类合同,但随之出现的违约损害也日益增多。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范围十分广泛,仍然需要法律加以限制,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限制究竟是什么呢?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王虹入律师解析。 一、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定含义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违
    • 违约损害赔偿数额范围与确定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7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