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需要怎样取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01:43 208 人看过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

1、原始取得;

2、继受取得。即通过转让、继承、赠与等相关方式获取股东资格;

3、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的其他取得方式。

一、股份公司发起人可否变更

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时需要以下这些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4、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法人去世公司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1、公司法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2、需要办理法人变更手续的公司,由公司负责人召开股东会,选举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并发出新的出资证明书;3、对公司章程做好相应的更新和完善。

三、买卖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

买卖属于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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