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
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如下: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
2.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只能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由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当事人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受诉法院不予审查。
三、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委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五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的,举证期限按照如下方式确定:\n(一)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举证期限中止,自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之日起恢复计算;\n(二)追加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新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该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n(三)发回重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酌情确定举证期限;\n(四)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新确定举证期限;\n(五)公告送达的,举证期限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管辖权异议过期未提的处理
147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10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是不是简易程序,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366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期间是否可以开庭?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442人看过
-
被告管辖权异议原告可撤回吗,管辖权异议什么时间提出
360人看过
-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如何交纳诉讼费,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时间
106人看过
-
什么时候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哪些人能提出管辖权异议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0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
-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答: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
-
怎么提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
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候提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一、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带的材料包括: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派出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