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价格不合理能原地还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18:48:53 417 人看过

一、拆迁价格不合理能原地还建吗

1、能的。

2、回迁权是指在旧城改造中,改建地区的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如果被征收人愿意回到原地,能在一定条件下保障其在改建地段或者是就近的地段得到安置房的权利。

3、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能选择货币补偿,也能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能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子拆迁房主不签字能强拆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拆房屋的,房屋拆迁要先补偿后拆迁,强拆房屋要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拆迁不签字能强拆吗

拆迁不签字不能强拆。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

(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当地市场价赔偿合理吗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法律咨询:网友:租房遭拆迁可要求补偿吗?律师:承租人如果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应该进行市场价格评估。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承租人在行政补偿中提出的室内装修价值、机器设备搬迁、停产停业等损失,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房东和拆迁房的不公正对待,要提前收集好本次征地的相关文件以
    2023-06-27
    201人看过
  • 拆迁可以谈价格吗?
    法律综合知识
    1、可以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2、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5-10
    489人看过
  • 南京自建房拆迁价格是多少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
    2023-02-16
    316人看过
  • 征地拆迁价格管制不变房地产市场怎能健康
    年终岁尾的房事从来不缺乏新闻:《蜗居》引发全民讨论,任志强继续大放厥词,还有刚刚发生的自杀式暴力抗拆再次将如火如荼的房地产市场推向风口浪尖乱象丛生,不一而足,然把脉者甚众,得其要义者甚少。贵报12月4日社论《正本清源,以征收制度终结拆迁制度》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不愧为反思现行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制度的一剂良方。然而窃以为,该论的正本清源仍然有限,刨根问底还可更加深入。土地征用的价格管制和土地供应的市场机制无疑才是所有症结的根本所在!先来看征地的价格管制:目前我国的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但无论何种形式,个人和集体都无权将土地自由交易,房地产开发只能采取国家(当地政府)先征用后出让的唯一形式,这样,政府就成了土地唯一的买家和价格的裁定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政府就有了竭力压低征地补偿的天然冲动,征地价格的天平必然倒向畸低的一端。再
    2023-06-08
    480人看过
  • 政府拆迁给的价格不合理可以做钉子户吗
    一、政府拆迁给的价格不合理可以做钉子户吗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但不能一直当钉子户,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2023-04-30
    101人看过
  • 不同意拆迁补偿价格会被强拆吗
    1、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制拆除公民房屋。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
    2024-04-20
    318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合理的解决方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不合理的,当事人对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拆迁评估的方式有哪些(一)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
    2023-07-03
    383人看过
  • 因修建地铁拆迁,可以选择原地回迁吗
    因修建地铁对房屋进行征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方式,但能不能回迁到原地,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
    2023-12-23
    395人看过
  • 拆迁后的宅基地还能再建房吗
    一、拆迁后的宅基地还能再建房吗在涉及到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拆除后能否进行重建的问题时,应向所在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相关证件如个人身份证件、户籍登记册原件以及原房产证明文件及土地使用权证书等依据前往本地土地管理局履行土地审批手续;随后,申请人还需前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领取建设许可证,同时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楼宇所有权证明书。《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二、拆迁后
    2024-03-26
    260人看过
  • 拆迁安置和土地赔偿价格
    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第十条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023-02-28
    139人看过
  •  拆迁工厂土地的价格标准
    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厂拆迁土地价格补偿标准应当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厂拆迁土地价格补偿标准应当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条例中的价格评估规定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2023-08-25
    107人看过
  • 徐汇动迁是原拆迁建吗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动迁与拆迁之间的差异性,主要体现于以下方面:首先,动迁作为整个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本质上是指在拆迁人获取相关的拆迁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的针对被拆迁人场所进行的搬迁动员事宜;其次,拆迁作为一种全面性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通过妥善安置以及补偿措施,从而实现对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居民团体、合作机构以及各独立单位的整体迁离策略,这其中涵盖了从前期的拆迁规划直至后期的拆迁管理、动迁执行以及相关的安置补偿等多个环节和流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
    2024-05-18
    198人看过
  • 应对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不合理的方法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案例简介:A城市正在进行规划整顿,所有平房都面临拆迁问题。B家也有同样问题。房地产商打着政府的幌子,强行规定土地的价格(90元/平米),不按房地产价格,很不合理,所以,特请教:如果起诉到法院,B是否有利,有理?看了新版的房屋拆迁条例后,上面规定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如果B打官司的话,是按新的条例还是旧的(假如拖到11.1后)!法博士的话:无论新旧条例,均规定对拆迁补偿
    2023-07-02
    280人看过
  • 拆迁建房屋后原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拆迁建房屋后原宅基地如何处理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时,原宅基地被征收后,变为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而村民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
    2023-04-1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环评不合格能办理拆迁补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企业环评不通过,不影响企业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直接联系不上环评和拆迁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拆迁补偿原价是原价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5
      你这种问题是这样的: 1、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 2、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与动迁办协商
    • 评估价格不合理的拆迁补偿额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3
      2011年国家出台了新的征补条例,确定了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按市场价来补偿的基本原则,市场价值是指按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即按同等地段、同等条件、同等时段进行评估,但是因为评估机构的选择不公平及受制于政府,往往评估价格不能达到市场价值。每个项目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各地方政府制定的项目实施意见为准,因为各地政府实施土地财政,为了从中获利通常会把拆迁补偿价格压得很低。
    • 拆迁自建房价格如何计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
    • 自建房要拆迁了,拆迁自建房价格怎么计算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