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保监厅发[2011]11号
各保监局,机关各部门:
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在当前保险业所处发展阶段,此项工作尤为迫切,必须大力加强。2011年2月18日,吴定富主席在《关于主席信箱反映银行保险误导情况的处理意见的请示》上批示:“此件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赞成处理意见。全体监管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真正想保险消费者所想、急保险消费者所急、办保险消费者所需,努力解决好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用实际行动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吴定富主席批示精神,并结合2011年工作安排,研究加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办法。现就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要把监管信息公开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监管透明度。要积极宣传监管政策和经营规定,主动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社会监督。要高度重视解决舆论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督促保险公司整改。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形成监管和舆论的良性互动。
二、大力普及保险知识,加强风险提示。要把保险知识普及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要发挥监管机关、保险社团和保险机构的力量,正确宣传保险功能作用,大力普及保险购买、理赔、资金支付、争议解决等方面的知识。要进一步建好网络平台,丰富内容和表现形式,完善查询保险机构和保险产品的功能,增强网站互动性。要研究分析保险消费的风险环节,结合保险市场动态,及时主动向保险消费者提示风险。
三、完善合同纠纷调解机制,拓宽调解渠道。要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手段,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加强和创新调解工作。要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和改进理赔服务,及时积极化解合同纠纷。要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强化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职能,规范加强各地协会调解工作,推动调解机制平稳、高效运转。要加强与司法、综治、交管等部门协作,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四、强化信访投诉处理,提高办理实效。要把加强信访投诉处理作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有力保障,进一步畅通来电、来信、来访渠道,全面提升信访投诉办理实效。要加强对投诉件的转办、督办、考核和披露,将信访投诉多、解决不力的保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要加强对积压赔案的清理,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案件。
五、扎实处理好主席(局长)信箱来信反映的问题。要把主席(局长)信箱作为倾听保险消费者意见诉求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要虚心听取主席(局长)信箱来信提出的建议,认真答复各类咨询,采用多种手段积极解决来信反映的突出问题,改进完善监管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落实以上各项要求,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困难,并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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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9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行文要遵守党政分开的原则。凡向党的机关行文,原则上应以党组织的名义;凡向行政部门行文,一律以行政名义。行政机关行文必要时可抄送党的机关。(二)职能部门除办公厅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即不得以“文件”的形式行文和审批下达本应由中国保监会审批下达的事项,但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向下级机构的相关部门行文,其工作上的联系和事务性的通知,可以采用“函”的形式行文。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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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的公文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向XX、国务院等上级机关上报公文,请示报送15份(其中法规类请示报送45份,外事接见的请示报送5份);向国务院请示外交事项,直接报送外交部8份;报告报送30份;简报报送XX20份,报送国务院15份。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上报保监会的公文,请示报送3份,报告和简报报送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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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8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机关的公文,除密码电报、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会领导、办公厅主任或者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前应当进行登记,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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