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43:06 466 人看过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口头或书面的保密协议、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提出保密要求等合理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的一般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就是商业秘密。在客观行为方面,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即要求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给权利人造成损害后果。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应是侵权人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故意或重大过失。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原告的诉讼主张一般包括请求确认其主张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等,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纠纷案件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权、销毁或返还侵权载体,以及赔偿损失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类侵权行为一般不会导致原告商誉损害,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诉讼主张一般不会支持。

商业秘密难以维权,所以需要企业提前采取防护措施。首先企业需要有随时识别商业秘密的意识。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组织、制度以及措施,采取警告、警卫以及加锁等措施,同时企业与员工进行竞业限制或保密协议的约定。同时,还要健全员工人事档案资料,这对员工有很好的约束作用,万一商业秘密被侵犯,追究其法律责任也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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