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主要区别有: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样,劳动合同能约定的内容很多,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都是劳动合同,而工程施工合同则主要是存在建设施工的范围内。
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如劳务派遣;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如理发服务;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如用工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做保安。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这种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
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提供劳务,双方只发生财产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酬除了按月的工资外,还有福利、社保保险等。
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
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
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
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应注意其解决途径的特殊性。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度,即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且,提起劳动仲裁具有时效性,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适用中断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适用中止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这个问题,有了很明确的规定。在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该规定是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用工之日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供书面通知的证明,该证明应是经过员工确认的,如公告或是员工在通知上签字的,而不是只有单位盖章的证明(有虚假事后伪造之嫌),如用人单位同时证明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在该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该规定明确的作出了划分,在一个月,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是因劳动者的原因不签定,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该规定是法律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如果是过了一个月后,法律不再去看是谁的原因而造成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而只看结果,如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双倍的工资。
-
劳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
138人看过
-
施工劳务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443人看过
-
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226人看过
-
劳务合同与建筑施工合同的区别
274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77人看过
-
建设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282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劳务分包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区别: 1、内容不同。劳务分包合同提供的是劳动力,主要是关于劳动力的约定,建设施工合同针对的主要是建筑工程; 2、完成方式不同。劳务分包是由承包人直接管理负责完成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承包单位通过原材料、设备以及劳动力等完成合同的。
-
劳务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劳务合同,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不同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区别: 1、标的种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工程劳务合同标的中是工程中的劳务,即仅提供劳动力。 2、报酬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的是工程款,其中包含人工工资。而劳务合同发包方支付的仅仅是人工工资。 3、签订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一定建筑资质,如果工程需要分包,必须经业主同意。而劳务合同承包
-
劳务分包合同和建设施工合同的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3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具有下列区别: 1、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工程分包的对象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 3、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
劳务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的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务派遣合同是指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双方的不同点有: 一,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
-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施工合同的区别。二者的区别: 1.标的种类不同。工程分包的是建设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完成方式不同。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只提供劳务即劳动力。 3.签订条件不同。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则不需要业主同意。 4.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