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12:30:12 27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适应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所产生的债务。而夫妻双方可以事先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无关的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则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在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中,债务的认定和承担需要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为了适应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所产生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双方可以事先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与家庭无关的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则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债务。

家 庭 债 务 与 个 人 债 务 的 区 分 方 法

家庭债务和个人债务是两个不同概念。家庭债务是指家庭作为一个整体欠下的债务,例如抵押贷款、信用卡债务等。而个人债务是指个人欠下的债务,例如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信用卡债务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家庭债务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方式形成的,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个人独自欠下的债务,不需要配偶签字或追认。

因此,在法律上,家庭债务和个人债务是有所区分的。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根据债务性质进行区分,并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有区别的。在法律上,家庭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个人债务则不需要配偶签字或追认。因此,债权人应该根据债务性质进行区分,并采取不同的还款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文章
  • 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样处理
    一、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怎样处理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个人的债务则需要个人偿还。个人债务纠纷解决办法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2024-02-10
    14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在哪些情况下是个人债务
    夫妻债务为个人债务的情况是:夫或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并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一方擅自所负担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以及一方独自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一、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有义务还吗如果丈夫借钱,所欠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生活的,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所欠款项用于个人支出,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例如: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此外,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比如赌博、吸毒等所欠债务等,也属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务。二、离婚后女方不需要承担的债务有哪些男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后女方不用承担。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
    2023-02-26
    81人看过
  •  职务侵占与私人欠款的界限在哪里?
    由于法人已经同意将个人资金汇入,因此这些资金不属于公司的财产,因此没有构成侵占职务。侵占职务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的财产。侵占职务的构成要素包括客体要素、客观方面、主体要素和主观要素。这是由于法人已经同意将个人资金汇入,因此这些资金不属于公司的财产,因此没有构成侵占职务。侵犯职务罪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的财产。侵占职务的构成要素如下:1、客体要素:本罪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公司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罪行在客观方面利用职务方便,侵占本公司财产,表现金额大的行为3、主体要素: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4、主观要素:本罪在主观方面直接故意。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构成吗?需要满足哪些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2023-11-25
    345人看过
  • 能否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合并起诉?
    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能合并起诉。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有两个以上当事人,诉讼标的共同,或者诉讼标的同类型,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是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3-07-14
    475人看过
  • 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一、同居析产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处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房产,不管双方的出资多少,双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其他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1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规定,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
    2023-03-22
    364人看过
  • 离婚时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划分及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区分: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二、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案件中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
    2023-07-22
    242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是与债务人相同吗
    连带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一样的。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离婚的贷款债务如何处理?贷款离婚债务的处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二、离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处理离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处理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2、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即属于欠款方个人债务,由欠款方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入和处分。根据《中
    2023-03-21
    13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中哪些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的负债。2、夫妻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关系的人,因而产生的债务。3、一方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私自向他人借钱从事生产、经营从而欠下的债务,而生产、经营之后取得的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4、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一、诉讼离婚期间债务怎么办在诉讼离婚期间,对于债务问题,通常不在离婚诉讼程序中解决,而是由债权人提出主张或诉讼时另行解决。但在债权人另寻途径解决期间,也必须要区分并确认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在区分之后,针对共同债务,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由双方共同承担;针对个人债务,则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那么如何区分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呢?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3)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等。个人债务一般包括: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
    2023-06-28
    469人看过
  •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是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二是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三是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四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五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六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七是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
    2023-07-06
    424人看过
  • 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为共同债务
    一、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为共同债务夫妻债务界定为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吗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也能约定各自承担,只要约定符合法定有效的条件。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知晓约定,否则内部约定不能
    2023-08-18
    419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划分和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活动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一、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均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因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等而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冷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夫妻双方同意的文化教
    2022-04-29
    467人看过
  •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是如何规定的1.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为,如果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进行个人违法犯罪活动的,是个人债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怎样来确定
    2023-04-21
    386人看过
  •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之争的举证责任都有哪些
    一、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二、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
    2023-02-21
    294人看过
  • 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如何界定
    关于连带债务责任的效力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进行阐述。首先我们来看其对外效力,即该项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所产生的效应。其次,它还包括一种特殊的内部效力,这就是在众多连带债务责任人之间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当你看到具体的外部效力,你会发现每个债务人都负有全面履行债务的严肃使命;而且,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人员及其组合要求全额甚至部分债务的履行,同样他们可向全体连带债务责任人提出请求,无论这是全体还是其中一部分。在连带债务人中的某几个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债务之后,那么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将由此而被消除。这种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只要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仍然存在,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主体资格的持续,都是有效状态。然而,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人选离世或者法人组织消亡、破产后,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对于他们来说,究竟是否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呢?接下来我们将转向讨论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问题,这
    2024-08-02
    21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债务包括以下这些: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更多>

    #个人债务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及特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7
      共同债务的理解关键在于共同二字,什么是共同?首先,产生债务的原因是共同的意愿,即夫妻两人都同意产生这笔债务,如只有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或另一方不知情的都不属于共同。其次、债务的效果及于夫妻共同,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因此债务共同受益了。再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主张的权利。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关系在法律上的界定考虑到传统、习俗、道德、感情、社会和谐等因素,在法律表达上比较隐晦。造成了共同的成分多于夫
    • 个人与债务的划分界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限是什么,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27
      这个界限的划定主要是是看这个钱是由谁欠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话是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夫妻中单方或者是夫妻以共同的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或者投资等;个人债务就只是完全用于个人所需而欠下的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限与处理方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22
      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在共同生活中为满足共同需求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基于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认定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该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 如果夫妻双方共
    • 离婚时如何把握共同债务的范围,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发布,以下简称《离婚财产分割若干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据此,法院主要从债务的去向、用途是否与共同生活有关联来把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