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11:16 94 人看过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判决标准是: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导致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后果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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