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律、纪律和社会公德,以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群众性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它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不影响犯罪成立。从下列要件看,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
1、行为人应当意识到自己在实施诱惑;
2、行为人应当知道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聚众淫乱罪是怎么引诱未成年人的呢?
188人看过
-
未成年人聚众淫乱引诱罪的制裁措施
87人看过
-
怎样判断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否成立?
217人看过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能取保候审吗
368人看过
-
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骚扰罪法院一般怎么判
441人看过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117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应当如何定性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
-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与非罪的界限,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一)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
-
-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与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5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与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区别在于: (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 (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幼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3)主观方面不同。引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进行淫秽活动的构成什么罪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8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通过语言、表演、示范、收听观看淫秽音像制品的等手段,拉拢、腐蚀、诱惑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