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不保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4 00:36:26
444 人看过
问:仲裁庭的组成情况要对当事人保密吗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81人看过
-
仲裁员的选定及仲裁庭的组成
255人看过
-
独任仲裁庭的组成结构
99人看过
-
仲裁庭重新裁决需要另行组成仲裁庭吗?
332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参加人
414人看过
-
仲裁法第四章第二节仲裁庭的组成
11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6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 一、仲裁庭对集体劳动争议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
-
关于仲裁仲裁庭的组成建议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9仲裁庭的构成第三十条 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员或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首席仲裁员。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仲裁员设立仲裁庭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
-
怎样组成仲裁庭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6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
-
仲裁庭组成人员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5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
仲裁庭组成程序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组成程序:当事人收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后,应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并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间内加以确定,对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当事人既可以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也可以约定由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如果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的,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