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刑事诉讼的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07:50:11 234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

1、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2、是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是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主体包括什么

申请回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

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当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二、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以下几种情况:

1、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3、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4、4个月或4.5个月:即:1(1.5)+2+1=4(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5、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6、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0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公诉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主体吗
    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而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和刑事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参与者,所以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2023-02-11
    481人看过
  •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公益诉讼主体最新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有明确的被告;(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八十五条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
    2023-05-03
    155人看过
  • 继承诉讼的诉讼主体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四个要件法院就应当予以受理,告一人还是告数人,告与不告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北京的某些法院立案厅的做法是:必须罗列所有继承人、转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告才予以受理,否则不给立案,说这是内部的规定,不可逾越!法院的内部规定竞然可以对抗基本法律的规定。对于此类的必要共同诉讼,司法解释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不会出现处理不能的法律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
    2023-05-01
    408人看过
  • 谁是刑事诉讼回避决定的主体
    一、谁是刑事诉讼回避决定的主体刑事诉讼回避决定的主体是:由法院院长决定法官的回避。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此外,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刑事诉讼回避的事由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事由有: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
    2023-10-29
    34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具体有多少种,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具体有多少种,法律上怎样规定的1、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三种。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有多少种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下列案件:(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三)虐待案件。(四)侵占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犯罪事实
    2024-01-23
    439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本部分应重点掌握:1、刑事诉讼的定义: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2、刑事诉讼法制定修改的时间:(1)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7月1日;(2)于1996年3月17日修改,1997年1月1日生效。3、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是:宪法4、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打击犯罪、保障无辜、教育公民(二)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素,可以用下表来表示:刑事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诉讼法律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关系诉讼帮助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刑事诉讼关系主体国家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诉讼帮助
    2023-06-11
    115人看过
  • 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包括哪些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益诉讼主体介绍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
    2023-04-21
    4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刑事诉讼的移送管辖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的优先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二、刑事诉讼移送管辖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立案管辖立案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之间受理或侦查刑事案件时在职权范围上的分工。1、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主要是指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2023-03-04
    1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确立诉讼主体的一般原则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论活动,
    2023-06-04
    3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律师诉讼费的承担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事故车辆扣留后拿车的办法:(一)交够押金在交警的事故专用账户里。(二)等事故认定书拿到后,检验、鉴定车辆后按照程序放车。(三)对方签字、达成协议后放车。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同时,又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重新检验、
    2023-06-16
    53人看过
  • 如何正确理解刑事诉讼法的主体
    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换句话说,作为刑事诉讼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是控诉、辩护和审判三种诉讼职能的辩证统一过程。控诉职能,就是负有收集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揭发、指控被告人有罪,旨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机关或一定人的功能。辩护职能,就是被指控的人针对指控内容进行反驳和申辩的功能。审辩职能,就是国家审判机关用特定的方式审查、核实案件案件的事实,并依法用出裁判的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活动是,当犯罪事件发生后,首先由控诉职能的担负者进行诉讼活动。在揭露并指控被告人后,被指控者可以进行反驳和申辩,于是出现了辩护职能。在侦查和提起公诉阶段,控诉职能和辩护职能的矛盾和斗争,规定和影响了诉讼的向前发展。公诉案件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经
    2023-06-02
    13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有什么区别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主体,系在非法事诉讼实践中享有相应司法权益并背负司法责任之人。所有涉及到此诉讼程序的参与者,皆为诉讼法律关系之主体。其主体地位,定包含了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身份。在此方面,我们需明确区分二者之异同。诉讼主体并非仅限于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及承担司法责任,更须具备实施以便诉讼程序生发、变化或者消亡之诉讼行为的权力。在中国的民事诉讼实践中,能够成为诉讼主体的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经特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然而,普通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员、勘验员和翻译人员对于民事诉讼程序的产生、变化乃至终止皆不发挥决定性影响,故此类人员只能沦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主体,无法被看成真正意义上的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
    2024-04-27
    248人看过
  • 如何认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包括:(1)人民法院;(2)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4)其他。在这里,注意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区别于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中能够引起诉讼程序发生、变更和终结的人。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居于重要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诉讼将无法进行或失去进行诉讼的意义,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终结起着决定性作用。《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024-04-25
    195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刑事追诉时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追诉时效的规定: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在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立案侦查或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
    2023-07-31
    19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公诉追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活动。在刑事公诉追诉中,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作为诉讼的一方,依法行使公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控和追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依据是公安机关提供的起诉意见书和相关证据... 更多>

    #刑事公诉
    相关咨询
    • 法律关于刑事诉讼的主体是什么?法律规定中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的主体为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怎样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11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
    •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赔偿如何主体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19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以外,很多时候被害人方还需要提出民事部分的赔偿。那么哪些主体可以提出附带民事的赔偿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而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
    • 关于诉讼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1
      诉讼主体资格法律依据是: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 刑事诉讼的上诉权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7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上诉权。因为被告人、自诉人在诉讼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对他们都有切身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要他们之中有人依法提出上诉,就引起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在案件发生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也应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这有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