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农村房拆迁利益难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56:14 195 人看过

7年前,城里人花费15万元购买了农村房屋,双方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今,房屋面临拆迁,他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所有权被法院驳回。

城里人回农村购置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

闫某是济南人,出生在农村,也在农村长大。三十年前,大学毕业后闫某将户口迁往城市,成了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后来闫某下海经商,年龄大了,落叶归根的想法越来越浓,便想着能回农村老家建个房子,再过一下农村人的田园生活。

2007年,闫某老家的一位远房亲戚李某在城区买了房子,并且希望能将农村的房屋卖掉。闫某闻之大喜,经协商,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宅基地使用权房屋转让协议,李某将其宅基地以及二层楼房以15万元价格转让给闫某。协议签订后,闫某按协议支付了房款。但因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闫某也并没有考虑太多,认为自己与李某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不会有什么问题,因此闫某重新装修楼房,在此享受了几年美好的田园生活。

农村土地被征收所购房屋补偿该归谁?

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底,该村土地被征收,闫某购买的房屋也在拆迁之列。闫某遂与李某联系配合拆迁一事,李某认为其属权利人,现在房屋拆迁补偿高达百万元以上,拆迁补偿应归自己所有,因此双方未能协商一致。2014年3月,闫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的所有权为自己所有。

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闫某系城镇居民,不符合取得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条件,故双方所签订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应属无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法院判决驳回闫某的诉讼请求。

山东荟萃律师事务所韩炜律师表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不符合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条件。他告诉记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9年对此特别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在该通知第二条内容中提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让,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在目前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或者房屋,其权益是难以得到保障的。山东荟萃律师事务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事务所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方案:能否保障拆迁者的利益?
    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被拆迁人存在选择的权利,可以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地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置换。权威律师王有银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既兼顾了财产保护与社会稳定,更有利于实现多元价值目标的平衡。因此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之外,任何人无权指定被拆迁人只能接受其中一种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没房子离婚后户口怎么
    2023-07-20
    246人看过
  • 农村拆迁能否确保分配住房权益?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能分到房,只要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户口没在农村拆迁不能赔偿房子吗户口没在农村拆迁,一般可以获得房屋补偿。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
    2023-07-23
    365人看过
  • 迁户口后如何保障农村医保权益
    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家庭为单位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参保时,请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参保。1、户口迁移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有用。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没有规定参合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就作废,因此,户口迁移的,不影响所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效力,已经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继续有效。要迁户口怎么办理迁户口的流程是: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
    2023-07-07
    175人看过
  • “五个明确”保障被拆迁人利益
    备受市民关注的市、区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扩)建工程历经四个多月的调研,昨日完成了《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及《拆迁评估操作手册》、《房地产市场价格指导意见》的1十2拆迁补偿配套法规政策(其中《补偿办法》具有主导地位)。该办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工作按1+2模式进行,并要求有关部门以此为蓝本加快研究制定全市拆迁安置补偿新政策。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一些历史性因素,拆迁成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作为深圳发展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拆迁安置工程,深圳地铁3号线及深惠路改(扩)建工程拆迁安置工作,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如,拆迁线路长,各路段房价差异大;拆迁工程规模大,涉及利益人多;房屋产权、用途情
    2023-04-23
    323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政府给买社保吗
    一、农村房屋拆迁政府给买社保吗拆迁户土地被国家征用办理社保是有一定的优惠的。土地按相关规定被征用,在相关部门确定征地农转非人数后经被征地的村、组集体组织召开社员大会议定后报相关部门确认后,本人可凭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被征地所在村、组集体组织或镇乡社保事务所申报并填制相关征地养老保险表格申报参加新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年龄阶段缴费标准:(一)、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缴费标准是:1、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2、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二)、4050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三)、中青年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
    2023-03-08
    316人看过
  • 公房居住权拆迁的权益保障
    某工厂的王先生问:我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分得单位职工宿舍一间,后来该厂破产,厂里和房管所签了协议,约定保证我们十几户职工的居住权。此后,房管所没有与我们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2008年,我们这里拆迁改造,房管所在没有给我们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拆迁了房屋。请问我们能否要求相应补偿?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白丽丽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的承租人也属于拆迁安置对象。在本案中,由于房管所自身的原因,没有和这十几户住家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也没收取租金。这十几户人家虽然不享有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享有合法使用权。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制度,许多房屋虽然不符合房屋租赁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对于这些事实租赁,在拆迁时也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安置或者补偿。今日,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继续作客本报,为读者解答法律问题。您可以拨打本报热线63907301向律
    2023-07-07
    238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后动拆利益怎么分配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后动拆利益分配:双方互相返还。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出卖方主张的房屋或宅基地使用费通常不会被支持,房款返还时是否支持利息,司法实践中通常从公平原则出发,认定房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是否亦由出卖方补偿。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悔一方应分担多一点的过错责任,这样更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一、没有合同的居间费法律支持吗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经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的。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件而未成就的,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充分的有效证据,法院不会
    2023-03-09
    66人看过
  • 面临拆迁时如何保障拆迁权益?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为以后的维权做好铺垫。2、不要随意签字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了解具体政策,在拆迁办或者是项目指挥部给资料的时候在不看的情况下直接签字,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签署哪些文件,更有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在征地和拆迁项目中签署空白协议,导致最后权益受损而无处说理;所以请注意不要随意签字,维权的难以可能只在一瞬间的选择。3、及时请律师介入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来电中说明情况,希望
    2023-06-20
    81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是否包括非农居民的利益?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之间的流动。城市人口不能在农村买房,及使在农村拥有房产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进行拆迁的话,不能享有和农业人口相同的补偿。未出生的小孩能享受拆迁补偿吗未出生的小孩一般是不可以得到
    2023-07-05
    44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承租方在拆迁中的利益保护
    目前,出租是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比较常见的方式,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经营,并收取租金的行为。集体土地出租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农地的最大化利用和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面临拆迁时,承租户由于并非土地的实际所有人,其权利容易受到侵犯,难以获得合理、充分的补偿;另外承租户一些前期对于土地的投入也缺乏相应的赔偿手段,面对以上问题,我们通过案例对于农村集体土地承租方在拆迁中的利益保护进行了如下论述。事实说明:现有一非本村集体的企业租赁某村集体100亩土地,为种植名贵树种已经行前期土地投入,依法取得了相关手续,并获得了农业项目支持。现因该村集体所处位置要规划公路,面临拆迁。一、承租人利益保护的法律依据1、关于承租户合法地位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
    2023-06-12
    387人看过
  • 工厂拆迁后如何保障工人的利益
    工厂拆迁时如劳动合同还能履行的则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若因工厂拆迁,工厂以此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工厂拆迁不办了怎么补偿工人工厂拆迁不办了,要按照工人在工厂的工作年限作出补偿。工人在工厂每工作满一年,工厂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工人的补偿。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人一年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工厂要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7-01
    23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或诉讼是否能够保障农村拆迁安置权益?
    看拆迁安置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实质违法,有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1、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2、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
    2023-07-05
    482人看过
  • 动拆后如何分配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利益
    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后动拆利益分配:双方互相返还。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出卖方主张的房屋或宅基地使用费通常不会被支持,房款返还时是否支持利息,司法实践中通常从公平原则出发,认定房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是否亦由出卖方补偿。在确定过错责任时也应将之考虑在内,即反悔一方应分担多一点的过错责任,这样更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什么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条件有:1、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2、双方当事人主体不合格;3、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4、违反法定形式;5、合同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2023-07-01
    410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如何保障没有建房农民的权益?
    有的。农村的宅基地被征收的,政府的补偿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农村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因此土地补偿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村民私有,此部分的补偿归村民所有。具体的补偿方法按照该地区的征收补偿细则来确定。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一)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三)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四)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五)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六)村民住宅
    2023-07-17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律师事务所
    相关咨询
    • 农村房屋买卖中如何保障权益?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
    • 拆迁时怎么保障房屋拆迁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31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
    • 农村宅基地拆迁有多大利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2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有房屋补偿费、装饰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如何保障拆迁权益?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8
      为保障拆迁权益,被拆迁人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的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农村房子拆迁能买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3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属于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农村自建房不属于小产权,土地为集体所有,但不得转让。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