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工资不承认怎么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对于口头约定的工资不承认的,劳动者可以搜集能够证明单位承诺工资的证据后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或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可以证明单位承诺工资的证据包括下列证据:
1.与单位协商工资标准是的录音、录像资料。
2.如果协商工资时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提供第三人的证言。
3.如果口头承诺的工资标准已经履行过的,可以提供工资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工厂乱扣工资怎么处理
工厂乱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辞职不结清工资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
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n(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n(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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