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确认时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1:42:24 353 人看过

房产确权从受理登记之日起至完成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房地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检查;房地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是否与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条件一致,相关证明材料、文件是否与申请登记内容一致,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确立认定标准,应以土地及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所进行的正式合法的登记手续为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对于不动产物权的产生、修改、转移以及消亡等方面,唯有经过了法定的登记程序才具备生效的法律效力;反之若未履行此类登记手续,则一律视为无效行为,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者例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8-20
    226人看过
  • 确认所有权时效是多久
    法律综合知识
    当涉及到确定房地产所有权时,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应受到限制,时效期限实际上仅为三年。关于向人民法院主张并维护您的合法民事权益方面,请务必知晓诉讼周期也仅为三年。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可能会对该时效期限做出进一步的规定,具体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最后,我们必须明确,诉讼周期的起算日期应按照权利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以及对应责任人何时开始负责结算为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5-10
    79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程序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
    2023-07-07
    166人看过
  • 确保对方房屋的所有权
    夫妻共同财产
    1、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2、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起诉离婚可以事先保全对方的财产吗起诉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3-07-08
    175人看过
  • 房屋确权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房屋确权的一般时效为两年。1、土地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3、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权的单向流动原则。一、房屋确权怎么办理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
    2023-03-28
    360人看过
  • 房屋确权须由房屋所有人完成吗?
    房屋确权必须是户主。房产确权的新的规定包括新审批的宅基地、修建在农村规划的范围以外的房子、改变宅基地的使用性质、买卖得到的宅基地、宅基地存在归属争议及手续不全、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以及违反规定占用农用地建设的房子。各地区基本上都是有划分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的,农民建房必须在规划的区域之内,必须由户主确权,否则政府部门是不会给确权的。农村房屋确权院子包括在内吗由于农村的院子是农村特殊的环境所导致的,所以在进行农村农村土地确权的,如果院子的面积小于或者是等于农村房屋房屋的面积,在进行宅基地确权时,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在进行农村宅地基确权的时候,一般院子的测量和和房屋的确权并不是一个权属关系,只要不超过房屋的建筑面积,是可以进行确权的,以实测的面积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
    2023-07-01
    121人看过
  • 农村房屋能否确认为城市户口所有权?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只能由本村的村民拥有,所以村民转为城市户口外,丧失村集体成员资格,对宅基地不能确权。依据我国现行相关土地管理法律的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农村户口可以继承城市户口宅基地吗城市户口是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能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归属于国家所有,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当事人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
    2023-07-11
    429人看过
  • 上海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律师收费吗?
    一、上海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律师收费吗?1、上海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律师可能收费、也有可能不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2、若是收费,确定律师费金额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责任;(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吗?1、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一物一所有权是从权利角度来说,并不是从权利人的角度,比如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是不代表一个物上只存在一个所有权人。如果夫妻双方购买房屋,该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但是房屋登记在夫妻二
    2023-04-18
    484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起诉费用的收费标准
    房屋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拆迁房屋确权流程办理房产证。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缴纳费用按具体房源确定。拆迁房屋的原有证件,拆迁协议,结算清单,身份证,一般情况下这些证件的所有人名字要一致的.如产生各种资料上名字不一,或拆迁面积和调产面积有找补的情况,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询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
    2023-07-02
    319人看过
  • 民法典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规定是什么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要确定房屋所有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
    2023-05-06
    263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确认后是否还能进行加盖?
    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农村建造房屋应当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并且要确保住房的空间和布局合理。对于农村房屋确权后能否加盖,应考虑实际情况。建议农村建房,采用两种布局方案:一是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较适用于垂直分户,层高控制在2-3层;二是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较适用于水平分户,层高控制在4-5层。规定住房层高以2.6-3米为宜,最高不能超过3.3米。农村房屋确权后能否加盖要考虑实际情况。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的规定,农村建造房屋应当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并且要确保住房的空间和布局合理。建议农村建房,采用两种布局方案:一是从事农业和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较适用于垂直分户,层高控制在2-3层;二是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较适用于水平分户,层高控制在4-5层。而且规定住房层高以2.6-3米为宜,最高不能超过3.3米。 农 村 房 屋 确 权 后 如
    2023-10-08
    369人看过
  • 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确认可以执行吗?
    一、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确认可以执行吗?未办理产权证房屋所有权确认是无法执行的。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二、房屋产权证的办证流程主要是什么?(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
    2024-01-09
    416人看过
  •  确定一房两卖房屋的所有权
    这段内容描述了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规则,包括过户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产权登记、合法占有、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提前支付房价和先签约的买受人。如果买受人未完成以上任何一种手续,或不满足任何一种情况,那么房屋所有权就属于他们。房屋所有权的确定规则如下:1.如果房屋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房产所有权属于登记的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尚未完成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但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预告登记的买受人。3.如果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办理预告登记,但已经合法占有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合法占有的买受人。4.如果买受人未办理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提前支付房价的买受人。5.如果上述情况都没有发生,那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先签约的买受人。 【 预 告 登 记 】 一 房 两 卖 , 预 告 登 记 如 何 影 响 房
    2023-09-12
    318人看过
  • 针对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提起的诉讼状
    首先要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及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然后写明诉讼请求,以及诉讼理由,诉讼请求一定要有证据作为支撑,不能乱写,否则会有败诉的风险。最后写出具体的诉讼请求赔偿金额。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应按什么标准交纳诉讼费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中,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确认某房屋的所有权归某人享有,对于此类纠纷应按何标准交纳诉讼费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是此类纠纷应按涉案房屋的价值为标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按照相应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第二种意见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件交纳诉讼费,此类纠纷应交纳50元至100元。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第一,应正确区分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顾名思义,是指诉讼标的直接指向财产性权利或利益的案件。相应地,非财产案件是指诉讼标的指向非财产性权利或利益的案件。离婚、侵害姓
    2023-07-04
    123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有房屋能直接确认房屋所有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直接确认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是不具备所引起的。《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直接拿房产证确认房屋所有权有没有时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7
      确认房产所有权有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辟谣】 所有权是相对权?
    • 确认房屋所有权有没有时效,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确认房屋所有权没有时效。房屋的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人之外的任何人均负有不妨碍所有权人行权利的义务。房屋所有权具有永恒性,不因诉讼时效的超过而消灭,除标的物灭失而所有权灭失外,可以将所有权推定为永久有效,房屋确权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房屋所有人认为房屋所有权人认为房屋所有权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房屋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异议申请的当日,将异议申请人和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异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房屋权利人达成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并通知房屋权属登记机关。逾期未达成协议也不申请保全的,该异议失效。在异议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期间,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转移
    • 房屋所有权确认与房地产权证不一致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14
      不动产以登记确定规定房产证就是在行政机关登记后颁布理论上房产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公证处作为一个事业单位论权威弱于行政机关如果房屋买卖、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证公证多少次都没改变房屋产权也不受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房地产产权以等级为准。公证也不能违法。除此之外,还有法院的判决。按说法院判决的效力要高于上述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