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20:25 77 人看过

1、护士权利:(一)有执业权利,有权按有关规定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参加社会保险。(二)有权获得与其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保护和医疗保健服务。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患有职业病的,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获得赔偿。(三)有权获得与其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有权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四)有权获取疾病诊疗、护理等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信息,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护士义务:(一)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义务。(二)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有义务立即通知医生;在紧急情况下,应首先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有义务实施必要有效的紧急医疗救援操作。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有义务及时向出具医嘱的医生提出;必要时,还应向医师所在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3)有义务尊重、关心、爱护和保护患者的隐私。(四)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有义务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援。

护士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护士的基本义务是: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护士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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