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23:44:15 190 人看过

一、离婚时无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无事实婚姻的的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方式按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如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审理期限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划分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倾向无过错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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