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梅县区迁移、损坏县管水利工程设施,占用影响县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8-03-13 21:04:57 11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

(1)区管水利工程、设施审批;

(2)市委托其他审批事项。2)技术条件:(1)迁移、损坏区管水利工程设施的,采取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2)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

(3)占用、影响区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

二、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由项目所影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出具,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由受影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在镇水务所出具意见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PDF版本)。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PDF版本)。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mxwsbs.meizho.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关于XXX工程的批复;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关于XXX工程的批复;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梅州梅县区梅县区府前大道梅县文体中心“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

第二十五条占用国家所有的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人为造成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必须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或者按照兴建等效替代工程的投资总额缴纳开发补偿费,专项用于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开发项目和灌排技术设备改造。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关于发布的通知》(1995年)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必须事先向有管辖权的或管理权的流域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经审查批准后,发给同意占用的文件,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

第二十四条因建设需要迁移水利设施或造成水利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有管辖权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n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博罗县灌区、农田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时限多久
    一、办理时限1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D厅水务局窗口三、办理机构博罗县水务局四、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1、具备资质单位编制的报告书;2、满足规范要求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符合有关规定要求1、提交原件校对;2、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1、提交原件校对;2、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
    2023-05-28
    450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a)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b)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c)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d)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
    2018-03-24
    425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在乡道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许可事项符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3)道口设计应当经公路技术专家进行技术评审;4)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与国道、省道公路搭接的路段,应当铺设不少于50米的次高级以上路面;5)许可事项直接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关系的,已征求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已组织了听证;6)申请人已与许可机关签订了行政合同;7)许可事项涉及公路培补偿的,申请人已与养护部门或公路经营企业商定了赔(补)偿数量和路产修复方式,并签定了公路赔(补)偿合同。8)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二、设立依据二、办理材料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才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023-05-08
    57人看过
  • 2024梅州梅县区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因楼房改造、拆迁需要确须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的,拆迁(报废)单位应事先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实施。二、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梅县区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表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10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行政机关)2建设用地批准书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不提交。01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行政机关)3国有土地使用证单位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可不提交。01纸质/电子化行政机关(行政机关)4拟建建筑总体规划平面图提交规划局已审批的拟建建筑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加盖指模。核原件。复印件1份(单位的加盖公章、个人的签名盖指模,核原件)。01纸质/电子化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5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
    2023-12-23
    390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a)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b)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c)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d)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的,应当有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能力和相应污染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器材;3)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办理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复印件,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
    2018-03-07
    286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供水设施工程选址及布局合理;3、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业规范和要求;4.符合供水行业的规范要求。二、办理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内容属实材料属实材料属实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向网上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结果窗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连山县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我局领取结果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连山县社会服务中心1楼大厅五、办理时限18(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
    2023-12-07
    52人看过
  • 遂溪县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在渔港内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进行审批,符合渔航安全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办理材料填写完整、签名或加盖公章交验原件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交验原件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真实、完整、有效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遂溪县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遂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海洋渔业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
    2023-05-31
    470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2)施工设计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3)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保护原管线专项措施等);4)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二、办理材料原件一式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批复后退回);红线图提供原件存档。原件,加盖公章原件,加盖公章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3-05-30
    458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滩涂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方案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负责县级管理项目。2)技术条件:①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②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③不妨碍防洪抢险;④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水流流态、水质、冲淤变化及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利工程安全的影响小,且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二、办理材料申请单位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环评报告及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网址:)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
    2023-05-08
    465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转报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的取水许可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人符合范围条件之一,且满足全部技术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1)日取地表水不满五万立方米的区管水利工程取水审批;(2)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下的水电工程取水审批;(3)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下、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审批;(4)日取地表水五万立方米以下、不满五万立方米的非农业取水审批;(5)设计灌溉面积五万亩以下的农业取水审批;(6)本行政区域取水审批。2)技术条件:①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②符合依法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尚未制定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间签订的协议;③符合用水定额要求;④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规定;⑤已妥善处理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二、办理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原件,纸质材料一式4份,电子文件1份。要求填写
    2018-03-24
    319人看过
  • 梅州梅江区县管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办理在哪个地方
    一、办理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彬芳大道53号(原梅州大会堂)4楼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分厅(网址:http://192.168.120.231/)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方式向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区水务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3.审查。受理后,1)业务科室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1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业务科室负责人;2)技术审查。业务科室负责人组织技术
    2023-05-13
    360人看过
  • 梅州平远县新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2)教学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3)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4)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5)配套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二、办理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一式三份,申请单位盖公章各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023-05-31
    411人看过
  • 梅州梅县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可提出申请:(1)、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具备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3)、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进出口道路硬化并设置防止车轮带泥冲洗设施;(4)、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包括工程土方量、处置期、运输时间及线路、消纳场地);(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运输车辆具备全封闭运输机械装置。二、办理材料法人单位须盖单位章;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核原件,收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网址http://mxwsbs.meizho.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
    2023-05-30
    68人看过
  • 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搬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动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
    2023-07-02
    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利用灌溉工程占用灌溉水田如何补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1、灌溉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 沧州县灌溉水田如何迁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1
      1、灌溉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 天水市农业灌溉设施建设赔偿政策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15
      1. 若水浇地需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征收,则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关于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以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 3. 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 梧州市如何实施水稻种植灌溉工程
      广东在线咨询 2025-01-25
      1. 若水浇地需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征收,则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相应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关于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应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以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 3. 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参照征收耕地的土
    • 荆州灌溉水田搬迁补偿流程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6
      1、灌溉水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