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行政事实行为中的实情可以处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0:51:15 91 人看过

行政事实的可诉性有一个演变过程。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可以造成权益损害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而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中的效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诉讼受理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中行政赔偿行为如何实施
    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赔偿的方式为可以一并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在行政诉讼中妨害了行政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在行政诉讼中,妨害了行政诉讼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有以下六种:(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2023-07-31
    457人看过
  • 行政事实行为能否提起诉讼?
    由于行政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当事人是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而它又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对它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提起赔偿。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有哪些1、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法提供资讯或者情报信息的行为,即属于典型的行政事实行为。2、行政事实行为表现为一种客观状态。行政事实行为一经做出,即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行为的后果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恢复到行为前的状态;这种行为不能象具体行政法律行为那样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
    2023-07-29
    474人看过
  • 行政事实行为能否提起诉讼?
    由于行政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当事人是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而它又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对它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可以提起赔偿。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的区别有哪些1、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产生法律效果以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的行为,比如行政处罚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行为不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而以影响或者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为依法提供资讯或者情报信息的行为,即属于典型的行政事实行为。2、行政事实行为表现为一种客观状态。行政事实行为一经做出,即表现为一种客观存在,行为的后果是实际存在的,不能恢复到行为前的状态;这种行为不能象具体行政法律行为那样被有权机关撤销或变更
    2023-07-29
    6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证明事实的难点
    行政机关属于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行政机关如何参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具有双重身份:一重身份是作为国家行政权的行使者,对社会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另一重身份是机关法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参与各种法律关系,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的管理。我们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原告资格时,要注意区分该行政机关是以哪一重身份出现的。行政机关如果是作为行政权的行使者身份出现的,则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如果行政机关作为普通的机关法人,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管理,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只能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作为原告提
    2023-07-08
    106人看过
  • 行政事实行为为什么不能可诉
    行政事实行为不可诉的原因是: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对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不能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什么是行政事实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非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仅产生事实上的效果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1)是一种公法行为。(2)是一种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行政主体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实施,否则需要承担违法行政的责任。(3)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不会导致行政法上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4)也可能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例如,行政机关在报纸上通告某厂家产品不合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殴打)。《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
    2023-08-04
    90人看过
  • 对行政事实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合理吗?
    对行政事实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行为是合理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国家的行政安全机关,依照《刑法》中的规定而作出的,明确经过法律授权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为了审问犯罪嫌疑人而来调查刑事案件,取得证据等等,这个时候对于证人的检查,搜查以及对于银行账户和相关个人信息的收集,都是属于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所以在这个时候,就算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是个人的权利受到了一点点折损的话,是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就算提出了的话,上级行政部门也没有办法受理这个复议。2.是已经被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当事人重复申请。由于在我国行政复议的机会只有一次,对于同一件事情,如
    2023-06-23
    30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受理的条件包括: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行政诉讼将会被受理。行政诉讼... 更多>

    #行政诉讼受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行政事实行为中的实情可以处理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行政事实的可诉性有一个演变过程。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规定,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体行政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可以造成权益损害的行政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而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 行政事实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
    • 行政事实行为可以胜诉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4
      行政事实行为可以复议。行政事实行为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还包括与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行政事实行为的特征是:可致权益损害性;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事实行为可以起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事实是非法律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是行政主体的私法行为,也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但可以提起赔偿。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除行政法律关系,可以造成权益损害的行政行为。
    • 行政事实行为可诉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0
      行政事实行为可诉性问题有一演变过程,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人民法院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而对具体行政行为之外的其他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 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具有行政性、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可致权益损害性的行政行为。章建生教授认为:“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