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房东清理物品是否合法
不合法。
不交房租房东无权清理东西。房租是指房屋租赁人付给房屋户主的房屋租金,通俗意义上讲也就是租住房屋需要付出的钱。出租人行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出租不按时交房租怎么办
房屋出租不按时交房租如下办:租房者不按时缴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按时缴纳房租以及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租没有到期可以退租吗
房屋租赁未到期可以退租。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租、解除租房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
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能拒付租金吗
287人看过
-
承租人不履行租金支付义务有什么后果
377人看过
-
未履行支付订金义务的合同是否有效?
61人看过
-
房东变卖房产,租户是否仍需履行义务?
473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97人看过
-
出租人迟迟不履行房屋维修义务,承租人是否可以拒付房屋租金?
303人看过
-
承租人要怎样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2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的支付期限关系到出租人能否及时收取租金,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果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
-
租房租东不交房租说物品清理违法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3不交房租就清理租客物品犯法。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出租人行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房租未到期,房东不履行租赁义务,扣押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
-
承租人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经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救济措施:一、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本来承租人是依照约定按期支付租金的,只负有支付到期租金的义务,对于未到期的租金,出租人无权请求承租人支付。这是承租人享有的一种期限利益。但是,在承租人未按时交付租金,并且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租金时,则承租人的期限利益丧失,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