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房东清理物品是否合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4 13:33:05 261 人看过

一、不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房东清理物品是否合法

不合法。

不交房租房东无权清理东西。房租是指房屋租赁人付给房屋户主的房屋租金,通俗意义上讲也就是租住房屋需要付出的钱。出租人行使权力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出租不按时交房租怎么办

房屋出租不按时交房租如下办:租房者不按时缴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按时缴纳房租以及违约金。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租没有到期可以退租吗

房屋租赁未到期可以退租。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退租、解除租房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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