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究该怎么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9:50:24 222 人看过

1、严格履行对安全制度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是完善安全体系的关键和重点。工程项目这个部门应以项目经理为首要负责人建立起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管理的完整体系。

2、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强。在对建筑工程施工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对技术的管理,必须对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都加强管理,做到多管齐下,面面俱到。无论是技术、组织还是经济都缺一不可。并且必须建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后就脱手不管了。

3、对质量的把关和验收必须严格。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质量的验收严格把关,防止任何会出现偷工减料的行为。验收单位在进行检验的时候切忌大意和马虎,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严格检验,发现问题时需立刻反馈给施工企业,并及时进行问题的解决。

4、绿色施工的实行很有必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标。而对绿色施工的实施可以减轻施工的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方式。如在施工的过程中减少对场地的干扰、对基地的环境要加以尊重、施工的时候要结合气候再进行。做到对资源的节约和对环境的保护。

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原因分析。一项建筑工程的施工基本上都是在露天进行,所以出现的问题、发生的事故和当时所在的环境、各人员的管理、社会因素以及施工过程中具备的条件是离不开的。一些建筑工程在设计图纸的时候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或者是承包的工程已经超出了企业的施工标准,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建设,违背了相关程序的规定;在没有勘测准确的时候就胡乱投标;施工之前并未仔细掌握好地质资料,处理措施不够完善;而对图纸的设计不准确更是造成工程出现事故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施工的过程中不按照图纸上内容进行建设,或者不经批准随意篡改图纸,会导致施工的过程出现混乱,从而引发事故。在过去比较传统的管理系统中,只把技术上的管理作为重点,而忽略了经济上的管理和组织上的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只关注是否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而没有重视对设备的管理,并把管理设计的过程和管理设备的过程完全分割开来。这种管理系统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和局限性,而且现在很多施工企业都采取的是用承包代替管理的方式,使其在管理制度上严重缺失,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所以会有管理学上的学者说,如果可以解决管理上问题,那么其它很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因原材料不合规格在质量上出现的问题。某些企业在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只注重利益,而忽略质量。在选择材料的时候就会对便宜但并不符合规格的材料进行购买。比如去地下的炼铁厂购买钢材。这种工厂生产出来的钢材在韧度上完全达不到标准,如果在修建楼房的时候运用了这种钢材就很容易导致钢筋断裂、开裂、墙壁出现变形等在质量上的严重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在进行施工的时候为了节省工钱便购买含杂质量很大的砂子,需要用石砂的时候用价格便宜的石粉来代替,或者在石砂中加入一部分的石粉,不给砂子加上铁筛,并且把大小不一致的砂子一起加进混凝土里面。砂子中的泥土含量是非常高的,有的工程为了赶进度在使用前根本不用水进行清洗,直接投入到施工的过程中。以上这些做法会让混凝土的强度不符合规格,在基础的建设上很容易引发桩基出现偏位的情况,让基础下降。当用于顶部建设时就会让顶部出现裂痕并且渗漏的现象。因为水泥的强度不合符规格,我国从2008年起就已经明文禁止对于325#水泥的生产,但是某些企业只追求利益,完全不在乎质量的高低,抓住市场对水泥出现的紧缺,大幅度地生产名为425#的水泥,但实际上425#的水泥连325#的规格都没有达到,导致灌筑顶后快一个月都没有办法拆模板,给国家和百姓财产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进行施工的人员在专业性上的问题。现在很多建筑行业的工人大多来自于农村,基本上学历都只到小学,个别的虽然读了初中,但文化水平依然停留在小学。曾经对建筑工人进行过一个调查,发现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工人参加过专业培训,大部分工人连相关的技术证书都没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
    1、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或者对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及双方责任大小有争议的,如果不能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予以认定,则应委托有相应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是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3、是因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该工程质量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或少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因其过错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等损失的,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对导致质量问题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四是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验收的工程,承包人仍应依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承包人
    2023-03-28
    352人看过
  •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的承担问题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并进行修理、返工或改建,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2)因发包人过错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发包人过错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提供或指定的设备材料不合格、发包人直接指定的分包人承担的分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同时规定,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不能再以使用部分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拒收或赔偿;承包人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在建设工程中,建设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承担方的认定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同时发生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2024-02-12
    372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怎么问责中标单位
    一、工程质量问题怎么问责中标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建施工企业应对其参与实施建设的工程施工品质负有全权之责。建施工企业须严格遵守工程设计蓝图及其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作业,禁止违规操作或者偷工减料。在工程设计有所调整的情况下,应由原设计部门落实主导责任,而建施工企业并无权自行变更工程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的第五十九条规定,建施工企业必须依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准则和合同的具体约定,对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各类设备进行严格的检验,任何不符合标准或规格的都不得被用于工程项目之中。《建筑法》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标准的问题,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处理:首先是修复处理,如果经过适当的修补和调整能够
    2024-07-03
    224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一、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一)当物业损害程度尚未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使用时,可以优先完成房产的交割手续,随后再敦促卖方进行必要的修缮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非关键性主体结构品质缺陷引发的普通质量疑虑,在保障期限内,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事宜;倘若维修过程导致房屋使用性能受限或者给买方带来了实际损失,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鉴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与使用安全息息相关,且修复难度较大、费用高昂,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被认定为存在关键性主体结构品质缺陷,买方应首先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检查申请,待获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方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对于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开发商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
    2024-04-05
    77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延后收楼如何追究开发商责任
    针对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所引发的职责追究问题,我们可按如下步骤进行解决:首先,开发商需承担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违约责任;其次,针对因延期交付而给相关方所带来的经济及精神层面的损害,开发商应予以适当赔偿;最后,若确系开发商本身原因所致延期交付行为,可依照合同中明文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2024-04-29
    343人看过
  • 谁来承担责任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留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必须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与之相对应的工程照管义务期的计算时间是以业主签发的工程接收证书起。对于有一个以上交工日期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应分别从各自不同的交工日期起算。车祸由谁承担责任试驾发生车祸的4S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方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2023-07-02
    144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问题法人承担责任还是质量负责任承担
    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内部要具体分析出现在哪个环节,由有过错的人员承担。一、做法人代表有什么风险及责任1、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2、《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补充:1、法人代表是依据法人内部的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
    2023-03-01
    366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工程质量问题举报到哪个部门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应该处理方式是对质量问题部分的停止施工、进行全面调查、判断原因、处理方案。工程质量问题举报到当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如果是超过保修期可以向产权单位进行反馈。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要停止施工,然后上报有关部门。2.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问题的分析,判断问题出现的原因。4.根据问题的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工程质量问题举报到哪个部门工程质量问题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举报。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
    2022-07-21
    468人看过
  •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劳务公司承担质量责任吗
    看鉴定结论如何,跟劳务有关系的话,劳务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一、劳务派遣工辞退找派遣公司赔吗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务派遣人员,就等同于将劳务派遣人员,退还至劳务公司。此时劳务派遣人员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失去工作,劳务派遣公司将为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二次分配,寻找其他的新工作。所以,这种情况得不到认可的赔偿。其次,劳务派遣人员,被劳务公司辞退,这种情况劳务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相关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赔偿。此时意味着劳务派遣人员,已经从实质上失去工作,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法获赔。二、外包工工伤怎么赔偿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理赔程序如下: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
    2023-02-15
    113人看过
  • 如何追责房屋质量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追责房屋质量问题在房屋保修期间,倘若遇到品质问题,应授权于开发者来承担持续性的维修责任;若保修期满后仍旧存在质量问题,将由购买方自行负责其修复工作。而保修的期限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房屋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的舒适度或者经过专业检测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购买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怎么举报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投诉。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
    2024-07-29
    151人看过
  •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讨论在工程质量事故中应承担责任的主体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1)修补处理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
    2023-07-07
    409人看过
  •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将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日前召开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一个中心议题是:我省将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该厅对全省竣工和在建工程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竣工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在建工程基本符合标准率(含符合标准率)为92.17%。我省工程质量总的来说保持着稳中有升的态势,但个别地方工程质量有下滑趋势,有的工程质量问题还比较严重。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我省强调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单位;依法从严查处未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而非法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依法从严查处严重违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同时,对严重干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为,将通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对应该实施监管的项目将依法强行进入,对拒绝
    2023-06-07
    87人看过
  • 工伤赔偿问题能否追究侵权责任
    工伤赔偿中能追究侵权责任。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获得工伤赔偿的同时可以追究侵权责任,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已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重复性赔偿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重复支付。工伤赔偿后是否能追究侵权人责任?先获得工伤赔偿后,能追究侵权人的责任。但是,对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重复性赔偿项目限制不再支付,各地法院所执行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范围并不一致。但对于已经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未免除第三人侵权人就对工伤已经支付的重复性赔偿项目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先获得工伤赔偿后,能再次提起侵权之诉,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
    2023-07-31
    356人看过
  • 过三包期还能追究质量问题吗
    一、过三包期还能追究质量问题吗1、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追究质量问题,但超出三包期的,出现质量问题后,生产者、经营者、修理者不承担责任。2、法律规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
    2022-09-26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如何追究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⒈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是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 ⒉产品质量责任也就是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 隐蔽工程质量责任问题和质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隐蔽工程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返工责任,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 房屋质量有瑕疵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追究卖家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建设部建质[2004]18号《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二条开发企业应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原因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具体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保修期内发生住宅工程质量投诉的,由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解决质量问题。暂时无法落实责任的,开发企业也应先行解决,待质量问题的原因查明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9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如何追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 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二)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