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内务司法专业小组到达广州中院,视察行政案件诉讼审判情况。中院通报,全市行政案件稳步保持在每年2千多宗,从2012年到今年10月,行政机关胜诉率过半,败诉率、撤诉率分别约是15%、24%。对此,人大代表认为不用过多强调调解,认为法院有时判决起的社会效果,更有导向作用。
国家赔偿案增长近一倍
市人大代表昨视察广州市中院行政审判时,中院副院长余明永介绍,随着法院放宽立案门槛,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稳步上升。
值得关注的,全市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3件,同比分别增长近一倍。对此,广州市中院行政庭庭长肖志雄解释:这主要是在执行领域的瑕疵导致,与历史遗留问题有关。现在司法审查把握更严,执行方面的法律也更完善。
2012年,按省法院要求,部分行政案件提级管辖后,市中院一审收案量激增两倍,这意味着案多人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肖志雄指出,这些案件中,交通管理类行政案件集中发生,这或是源头上乱了。他认为现在道路交通标识的设置、车流量的控制等存在不少问题。
群体性案件问题较为突出。余明永说,涉及公积金管理、城中村改造的人数多,案件急剧增多。2012年,公积金有一起408宗的系列案,导致案件直接翻五倍。而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等案件也迅速增多。
法院称24%撤诉率不算高
余明永说,从2012年到2013年10月,全市审结的3701件案件中,扣去未作出实体审理的724件,共审结了三千多件。这里面,法院支持具体行政行为315件,驳回诉讼请求的1451件,原告主动撤诉的有738件。相当于,行政机关胜诉率达58%,撤诉率24%,败诉率15%。
对于24%的撤诉率,法院表示尚不算高。例如拆迁案件因关联的行政环节太多,调解难度极大。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钟健平认为,有些行政案件,能判决的,就不要追求调解率、协调率,毕竟有时判决比调解示范效果要好。他说:不能错失判决给社会带来的规则导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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