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排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5:41:45 43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85条新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要求其返还,但是有以下几种情形的除外:

一是,未履行道德义务而进行的给付。打个比方,侄子对于叔叔或伯伯的扶养,侄子从法律上对他的叔叔或伯伯,是没有扶养义务的,但是如果侄子扶养了叔叔或者伯伯,给付了相关的费用,那他是不好依据这个不当得利来要求返还的。

二是,对于救助自己生命的人表示的感谢费,媒人所支付的报酬,民间正常的礼尚往来,这些实际上都属于我们传统道德范围的一部分,他们都应该视为履行一个道德上的义务,今后均不构成不当得利。

三是,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清偿。

上述三点,都是属于不当得利给付的一个例外的情况。

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规定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二、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基于此项法律规定,在得利人与受损人之间便产生了以利益返还为内容的债权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损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得力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

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

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在返还利益时,利益小于损失的,以利益为准,利益大于损失的,以损为准。超出损失部分的利益,在扣除有关费用后,收缴国库。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加工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权是合法依据的,但他取得的该项利益却无法律上的依据,因此,应按不当得利制度返还该项利益。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不当得利行为不成立的情形
    一、不当得利行为不成立的情形不当利益的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
    2023-05-03
    24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能获得专利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一)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
    2023-02-27
    447人看过
  • 不得安排宅基地的情形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2、一户一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一、耕地复垦后,还可以申请建房吗?可以申请,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原则上应集中到新村聚居点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二)属在籍农村户口,确无住房或者住房拥挤的农村村民,可申请宅基地。(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四)农村村民宅基地标准:每人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移民宅基地标准按区的有关文件执行。(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占地建造个人住宅:1、住房宅基地
    2023-06-22
    115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构成及例外情形
    不当得利起源于古罗马法,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不当得利与合同、无因管理、侵权行为并列,均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由不当得利的概念可知,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含以下4个方面:一方基于给付而受益。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前提要件,是指基于给付行为而使得当事人的财产增加或利益积累,该种财产或利益的增加既包括积极的增加如财产权的取得,也包括消极的增加如债务的消灭,该要件也是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相区别的重要标准;他人利益受损。与侵权行为中的利益受损不同,不当得利中他人利益受损是指一方取得了应属于他人的财产或利益,这里利益受损同样包括利益的积极受损与消极受损;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发生,否则不认为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的原因。是指取得利益并继续享有利益欠缺法律上的依据,主要包括目的自始缺、目的不达和目的消灭三种情形。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
    2023-06-08
    102人看过
  • 排除著作权侵权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主要是非商业或个人学习为目的的行为,包括如下: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行为。基于侵权者的非法收益,在确定侵权赔偿的金额时,法院可以应侵权者的要求,计算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于侵权而遭受的预期收益。赔偿金额也可以根据侵权者在侵权中的权益进行计算。计算赔偿的数量。侵权人无法证明其成本或必要支出的,从侵权中取得的收益为收益。“侵权者的非法收入”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在正常情况下,应将被告的营业利润用作赔偿的金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出版和发行他喜欢著作权的文学作品,并总共发行了5.000册。然后,侵权金额赔偿是该书的单价乘以5.000
    2023-02-27
    143人看过
  • 2023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收养关系是子女与父母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一种抚养关系,那这种关系可以解除吗?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一般在被抚养子女成年之前都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要在被扶养人成年前解除收养关系,必须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如果子女再被收养期间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养父母没有履行收养义务的,养子女可以申请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5-03
    358人看过
  • 可以作为证据的辨认笔录应当排除哪些情形
    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一、辨认笔录的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第二百四十七条: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第二百四十八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第二百四十九条: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
    2023-06-20
    178人看过
  • 哪种情形下会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一、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二、哪种情形下会发生不当得利之债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除精神利益外。2、他方利益受损,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损失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它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
    2023-06-08
    59人看过
  •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哪几种情形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具体的情形分别有: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的情形;受损人为他人之物支出费用发生的不当得利的情形;基于第三人行为发生的不当得利的情形;基于事件发生的不当得利的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在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哪些情形的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具体有以下情形:一、基于受益者的行为。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二、基于受损者行为。这种不当得利以受损人为他人之物支出费用最为典型。三、基于第三人行为。四、基于法律规定。指在一定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直接规定发生一定得利的效果。五、基于事件。《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3-07-31
    455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包括哪几种情形
    一、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包括哪几种情形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一)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1、自始欠缺给付目的。指给付之时即不具有给付的原因,其典型为非债清偿及作为给付的原因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2、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是指给付时虽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后该原因不存在,因一方的给付而发生不当得利。属于这种不当得利的主要有:附解除条件或终期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当事人一方因该民事法律行为受有另一方的给付;依双务合同交付财产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一方不能为对待给付,该方所受的给付;合同解除后因先前生效合同而受
    2023-05-03
    177人看过
  • 哪些是法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
    法定的排除工伤认定的情形: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8-10
    483人看过
  • 不当得利情况产生后无须返还的情形
    首先是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如果无现存利益,则善意受让人不承担返还所得利益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其中受益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受益无法律根据的人,即为善意受益人。其中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是受益人受到利益返还请求之时,现存利益包括一是原物以及利用原物产生的孳息(但如果是由于受益者的特殊经营方法使得获益巨大时,不需要返还全部收益,只需返还一般人一般情况下可取得的平均收益),二是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原形已不存在,但受益人因利益原形消灭而取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代偿利益。其次是利益返还义务转至第三人,此时原善意受益人不再承担利益返还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注意成立
    2023-03-25
    104人看过
  • 《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赔偿有哪种情况除外
    一、《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赔偿有哪种情况除外《民法典》中写明不当得利是受益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收到了不当利益,受损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利益,但有三种情况除外:债务到期之前偿还、明知没有给付义务的偿还、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
    2023-05-03
    234人看过
  •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具体情形有什么
    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具体情形有:1、基于受益行为。主要是指侵犯别人权益造成的不当得利;2、基于受损者的行为。这种不当得利用受损人为别人之物支付的费用是最典型的;3、基于第三人行为;4、基于法律规定。当某些事实或行为发生时,法律不问当事人的意思,直接规定有一定利益的效果;5、基于事件。非给付型不当得利的类型(一)基于受益者的行为。基于受益者的行为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主要指侵害他人权益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受益者的行为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1、无权处分他人之物。2、无权使用或消费他人之物。3、擅自出租或转租他人之物。4、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人格权。(二)基于受损者行为。这种不当得利以受损人为他人之物支出费用最为典型,如误将他人的家畜为自己的家畜饲养,误以他人事务为自己的事务而管理。(三)基于第三人行为。基于第三人行为的不当得利主要有:债务对债权的准占有人(债权凭证持有人)清偿,使债权消灭,致真
    2023-07-21
    20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司法考试不当得利的情形中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这个司法考试不当得利的题中,张某构成了给付型不当得利,因为王某的耕种虽然张某不知情,但他实际获得了耕种的地。
    • 不当得利的除外情形到底都有什么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6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予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
    • 哪些情形下法院判决判不当得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1、法院认定不当得利的条件: (1)、一方受有利益; (2)、他方利益受到损失; (3)、一方受有利益与他方受损害之间须有因果联系; (4)、一方受有利益无法律上的原因。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
    • 《民法总则》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1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买卖不破租赁的道的排除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6
      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有一定范围,排除情形包括房屋出租前被法院查封或者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这种情况下,因为房屋产权的变化,就不能再遵守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如果房屋被抵押,这样,租赁合同对于抵押权人就不具备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