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明等与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违法并行政赔偿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1:17:09 383 人看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06)佛中法行终字第7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某明,男,汉族,1966年5月6日出生,住佛山市禅城区环市镇朝东管理区大豆街2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女,汉族,1938年5月12日出生,住佛山市禅城区环市镇朝东管理区大豆街24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关卫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某,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干部。

上诉人何某明、李某因诉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违法并行政赔偿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6)佛禅法行初字第6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环市镇朝东管理区大豆街24号的房屋,因市政道路建设需要予以拆除,拆迁人佛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与上诉人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佛山市建设局依拆迁人申请,于2005年6月23日作出了佛禅房拆裁字第2005006号《行政裁决书》,对拆迁补偿问题作出了裁决,并责令上诉人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出房屋交由拆迁人拆除。上诉人在期限内没有履行裁决,佛山市建设局于2005年8月31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于2005年9月22日对上诉人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

由于被上诉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并没有实施上诉人所诉的先强行拆迁后安置补偿的行为,因此,上诉人就其房屋被强制拆除而起诉佛山市禅城区环市街道办事处,属于被告主体不适格。原审法院告知上诉人变更被告,但上诉人不同意变更。因此原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正确的,该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审诉讼费100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谢某清

审判员杨某芸

代理审判员周某

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潘某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陈超全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19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大福南路6号。法定代表人林*彦,区长。委托代理人陈*娟,禅城区法制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黄*亮,禅城区法制局工作人员。上诉人陈*全因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佛禅法行初字第6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的事实:原告陈*全是佛山市澜石街道办事处黎冲村朝阳村民小组的村民。2003年10月17日,原告作为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办事处对其于2003年7月10日提出的申请不予答复,严重失职为由,向被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1、澜石街道办事处立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李*薇等十余人的侵权,并取消其分红;
    2023-05-05
    65人看过
  • 钱某东诉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25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钱某东,男,汉族,1976年1月28日出生,住浙江省乐清市白石镇新河浃村。委托代理人:谷某海,北京市某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6号。法定代表人:辛某辉,局长。委托代理人:余某山,该局干部。委托代理人:李某,广东通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钱某东因诉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佛禅法行初字第129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本案的关键是上诉人钱某东是否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由于上诉人起诉的是被上诉人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2月23日作出的强制查封行为,而查封行为仅为证据保全方式的一种,影响的只是佛山市珠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财产
    2023-06-06
    364人看过
  • 佛山市禅城区专家公寓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禅城区专家公寓合理使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安定有序、舒适文明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禅城区专家公寓是为来禅城区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及创业的高级人才短/长期居住而提供的生活周转房,产权归属禅城区政府。公寓实行零租金限期使用的原则,由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公寓入住与退出程序的审批和有关手续的办理,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公寓管理与维护。第三条专家公寓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配备家具和家用电器,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安全值班、日常管理、环境保洁及设施维护。受委托的管理公司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专家公寓管理规定。第二章入住条件与退出审批程序第四条入住专家公寓的条件(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某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才等科研型领军人才。(二)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创业型领军人才。(三)带技术、项目到禅城区进行产业化的海外留学归来并具有硕士以上
    2023-05-29
    31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区别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是房屋拆迁过程中政府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拆迁房屋的法律行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其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局等部门强制执行的,系行政强制拆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法院审查之后强制执行的,系司法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
    2023-04-22
    172人看过
  • 佛山禅城区出生证明办理地址
    禅城区各产院地址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电话:0757-83162719、0757-83162703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电话:0757-88032117市妇幼保健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1号电话:0757-82969861禅城区中心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三友南路电话:0757-82778218南庄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电话:0757-85328154澜石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大马路26号电话:0757-83310672永安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庆宁路43号电话:0757-82023112张槎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纯阳路10号电话:0757-83618622
    2023-05-10
    146人看过
  • 劳尧、梁桂芬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佛中法行终字第23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大福南路6号。法定代表人林邦彦,区长。委托代理人陈娟娟,禅城区法制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黄吉亮,禅城区法制局工作人员。上诉人劳尧、梁桂芬因诉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4)佛禅法行初字第7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的事实:原告劳尧、梁桂芬的户籍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办事处番村管理红星村。2004年4月6日原告作为申请人共同不服被申请人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办事处于2003年10月8日作出的禅澜办发[2003]1号《关于印发〈澜石街道关于深化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以该《通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精神,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由,向被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
    2023-04-22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违章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违章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08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在50-2000元以内。汽车违规查询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队办公厅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规查询,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即可。3、打电话询问声音。4、写手机邮件查询违规。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9
      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05
      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违章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03
      1、车辆驾驶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员驾驶执照原件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也就是说,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通称的违反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反交通规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无违规行为或有违规行为,但违规行为与交通事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