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撤销后,还可以继续执行的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3:50:21 405 人看过

这种情况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并不鲜见,所以值得研究并注意防范。当有管辖权的法院当真找上门来要求强制执行时,你从另一方法院申请得到的“撤销裁决”之裁定是完全帮不上忙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最简单的答案是作出撤销决定的法院和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法院是两个不同国家的法院。他们之间互不隶属,各自适用本国的法律,各国法律不同,所以出现了截然对立的两种作法。

撤销裁决,从客观上分析,可以认为存在着可依法撤销的情形,撤销是法院依法办事;从主观方面分析,也不排除法院是为了维护败诉方的利益。例如,败诉方正是作出撤销裁决的法院国之国民,保护袒护本国公民不能认为是一种过错。假如中国公民在中国仲裁机构作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败诉,而对方是一个与中国不太友好的国家公民时,中国公民向中国法院请求撤销裁决,很可能会获得同情和支持。法院要找到一条可以撤销的理由肯定不是一件困难之事。例如:“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就是个很好的借口。而实际上,我国各地方法院也确实这样做过,且不止一地一次。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才决定出台一个“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凡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商事仲裁裁决不符合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或不符合互惠原则的,在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前,必经报请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方可拒绝承认和执行。这等于说,要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找到谁谁都可以自主决定,要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哪级人民法院都无权决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权决定,比死刑复核管得还严。这样做,好处当然是很明显的:防止地方各级法院轻易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的裁决,有利于维护中国的国际声誉,同时也有利于中国的胜诉方将来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时获得友好回报。但坏处也是明显的:

(1)与法理相悖,如此一来地方法院还有还无独立审判权就成了疑问;

(2)不合理地剥夺了地方法院的审判权。地方法院可以判处被告死刑,却无权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一件国仲裁裁决,岂不令人费解?

在裁决已被仲裁地国法院或法律适用国法院撤销之后,执行地国法院仍然坚持要强制执行,只能解释为替胜诉方负责或维护胜诉方的利益。胜诉方如果与执行地法院没有一定的关系,法院可能不会冒险去这样做的。具最大的可能是胜诉方是执行地国的公民。当然这样做要想获得成功,得有一个提前条件,被申请人有可执行财产在执行地国,否则便无成功的可能性。因为一国法院不可能跑到别国去“执行”一件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概述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阻却裁决效力的途径之一。撤销裁决程序的启动在实践中会产生裁决效力不确定的结果,会对承认与执行地国法院有关执行程序的进行产生影响。对于裁决的审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提供了两种不同层次的裁判权:第一层次为“首要裁判权”,据此权力,裁决地所在国或裁决所依据法律之国家的主管机关有权审查裁决书的效力,裁决可以被“不予执行或撤销”;第二个层次是“次要裁判权或执行裁判权”,据此权力,享有首要裁判权的国家之外的其他所有公约缔约国的适格法院依照《纽约公约》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原则上,行使首要裁判权的法院有权根据本地法认可的情形裁定“撤销”一份仲裁裁决,其裁定的效力及于所有其他的法域。行使次要裁判权的法院有权根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情形执行或拒绝执行一份仲裁裁决,其决定的效力仅及于该法域。《纽约公约》项下裁决效力未定时,承认与执行问题
    2023-04-22
    237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指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一定期间。这对于当事人特别是原来的败诉方而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当事人如不按期提起撤销裁决的申请,则是权利的怠慢者,法律也无保护的必要。因此,大多数国家都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一般而言,这种申请应当在裁决公布后一个很短的期限内提出,但对于这种期限,各国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为3个月。例如,瑞典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比利时法律规定的申请期为裁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德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得超过3个月;《示范法》也规定,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后不得申请撤销裁决。也有一个月的。例如,法国法律规定,通知裁决及其执行宣告确定后,撤销之诉应于1个月的不变期间内提起,日本和韩国也有类似规定。更有短者,例如,英国法律规定,申请或上诉必须在仲裁裁决作出之日28天内提出。笔者认为,3个月比较合理。当前世界
    2023-06-05
    476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的区别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和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仲裁庭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而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在法定管辖范围内,法院可以审判法定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无需当事人的协议。在协议管辖范围内,各国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与选择仲裁机构相比。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要受到许多限制。大多数国家都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如协议选择的法院只限于与合同有联系的第
    2023-03-17
    368人看过
  • ICSID仲裁撤销制度撤销原因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华盛顿公约》第52条。本条规定了取消仲裁的五个理由:仲裁庭组成不当、仲裁庭明显越权、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仲裁庭成员行贿、,而且该裁决没有解释其依据的理由。上述撤销理由在《华盛顿公约》中的适用范围通常比一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适用范围更广。然而,在正常情况下,ICSID特别委员会不会根据这些撤销原因,以实质性问题作为分界点来审查裁决。本书系统地回顾了ICSID仲裁撤销制度的基本框架,研究、比较和分析了ICSID仲裁撤销理由的适用实践,指出ICSID仲裁裁决应具有实质公正性,ICSID仲裁监督制度也应有权审查裁决的实质性问题,维护裁决的实质性公正。因此,ICSID仲裁撤销制度作为ICSID仲裁机制中唯一的仲裁监督制度,存在着监督不力的痼疾。面对一场深刻的危机,ICSID曾计划采取措施弥补其仲裁监督机制的弱点。然而,由于《华盛顿公约》及其
    2023-05-07
    78人看过
  • 申请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书摘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事人在裁决作出后阻止裁决生效的一种方式。撤销裁决程序的启动将导致裁决在实践中产生不确定的效果,这将影响执行所在国法院对执行程序的承认和执行。关于裁决的审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规定了两个不同级别的管辖权:第一级是“主要管辖权”,根据该规定,裁决所在国或裁决所在国的主管当局有权审查裁决的有效性,并且裁决可以“不强制执行或撤销”;第二个层次是“次级管辖权或执行管辖权”,根据该层次,除具有初级管辖权的国家外,公约所有缔约国的主管法院原则上根据《纽约公约》审查外国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行使主要管辖权的法院有权根据当地法律承认的情况“撤销”仲裁裁决,其裁决的效力延伸至所有其他管辖区。行使次要管辖权的法院有权根据《纽约公约》规定的情况执行或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其裁决仅在该管辖权内有效(《纽约公约》规定的裁决的有效性不确定,关于承认和执行的讨论主要集中在
    2023-05-07
    346人看过
  • 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效力及救济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程序、效力和救济是撤销裁决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一种不折不扣的司法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应当有明确的撤销申请人和撤销相对人,服从有权撤销裁决的法院管辖,申请撤销裁决,并按照法定期限规定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一方面对仲裁裁决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仲裁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撤销裁决必须根据不同情况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一般来说,在撤销裁决之前,法院应考虑是否重新仲裁。撤销裁决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对撤销裁决的决定提出上诉,但也应当作出必要的限制。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效力和救济问题。1、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1)撤销程序的当事人1.撤销程序申请人是指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当事人。由于当事人与裁决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他们最关心的是裁决结果,因此只有当事人知道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犯。因此,法律规定,申请撤
    2023-05-07
    234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有人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由于仲裁地选择的随意化,由仲裁地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已无存在必要,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原因主要是,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和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两者的功能不一样,前者是对双方当事人的主动救济,而后者只有在胜诉方启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时,败诉方才可申请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不少学者与仲裁实务界人士都认为,由于仲裁地的选择往往具有偶然性,与当事人的实际关系不大,仲裁地法院对仲裁裁决本身并没有多少实际利益,而且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方便当事人拖延仲裁执行的时间,损害了仲裁的优越性,更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而,撤销裁决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后果,裁决的撤销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仲裁地法院也没有必要非得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只有在仲裁裁决的执行阶段,法院的司法监督才是必要的,因为仲裁程序的最终目标是仲裁裁决得到履行或为法院所承认与执行,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上,只有在执行阶
    2023-06-12
    317人看过
  • 仲裁后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吗
    守约方当事人是可以依据仲裁协议仲裁申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合同产生纠纷的,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合同无法履行了怎么处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处理方式为:1、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的,按其约定处理;2、未约定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处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合同和双方利益不同的救济方式如下:1、合同继续履
    2023-06-25
    343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大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二、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对裁决不服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2023-06-06
    224人看过
  • 不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原因是什么
    1.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了法定程序4.确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错误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犯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枉法可以参照有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213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人应当执行:,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范围仲裁机构无权仲裁(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确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5)在适用法律方面存在明确错误在本案仲裁中犯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行为的人民法院认为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
    2023-05-07
    329人看过
  • 仲裁判完后还能继续被执行吗?
    仲裁判完了可以强制执行。如果一方拒不履行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则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执行该仲裁裁决。一、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应该如何做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该这样做:1、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被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3、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公司间发生合同纠纷,如何走法律程序公司间发生合同纠纷,法律程序应按照下列步骤来走:先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然后
    2023-06-21
    249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一样的吗?
    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解决的不是主体投资者与当地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事争议,也不是投资者母国与投资所在国的政府间争端,而是私人投资者作为一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国际投资仲裁中国企业对它不是很熟悉,运用也很少,主要使用者是欧盟和美.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仲裁的实体法律依据是国际投资协定,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含有投资章节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及《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协定。这些投资协定通常采取比较广义的投资定义,被涵盖的任何投资因为东道国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违反投资协定项下义务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考虑提起仲裁。仲裁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金钱请求权、特许经营权等。一、法定代表人是注册公司必须的吗?法定代表人是必须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
    2023-06-27
    388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之个案研究
    Fmann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8008份合同,同意**公司将原糖出售给**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拍卖分为两部分。双方商定,合同产生的所有争议将按照伦敦糖业协会的条款提交伦敦糖业协会仲裁。合同的执行应符合伦敦糖业协会的条款,无论买方和卖方是否为代表。第一部分已经完成,没有任何异议。双方就合同的第二部分发生了争执。原来**公司在纽约期货市场专门为8008合约开设了账户,并对10万吨原糖期货进行了投机。**集团知道这一点,通过收取**公司的补偿金或降低商品价格获利。**集团还委托**公司代理直接参与期货交易。**集团没有按约定开立信用证,**公司也没有实际发货。**公司于1999年1月26日传真**集团,终止8008合同。**公司向伦敦糖业协会提起仲裁,要求**集团赔偿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2001年8月6日,伦敦糖业协会做出裁决。裁决:1。**集团向**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14
    2023-05-07
    65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的派生仲裁请求权
    在国际经济贸易交易中,当事人有充分的自由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承认和采用。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约定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为了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实质权利,出现了派生仲裁请求权。本文拟对该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作一简述。一、派生仲裁请求权的概念探析国际商事仲裁的派生仲裁请求权,不能不首先涉及到派生诉讼权,又称派生诉讼提起权的相关问题。派生诉讼权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诉讼的权利。在通常情况下,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只有公司本身才可以提起诉讼。然而,当公司的控制者或者部分股东不顾其他股东的反对,做出不利于公司的行为,并因此使得无法或难以以公司名义起诉时,股东便可以
    2023-06-12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被法院撤销裁定后还可以继续强制执行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6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都具有强制效力,不管当事人愿意不愿意执行,都得执行。即使认为判决和裁定有错误,并且已经提出了申诉,只要判决和裁定没被法院撤销或中止执行,都得执行。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即使不愿被执行死刑,也会被拉到刑场予以枪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不管其本人主观愿望如何,都得按法院的判决予以执行。在民事、经济等案件中,执行首先要靠当事人
    • 申请了,他想把撤销掉。申请撤销劳动仲裁后还会继续执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0
      撤销仲裁裁决是有条件限制的,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能撤销,那么,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下面: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可以申请撤销。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
    • 撤销仲裁裁决的撤销仲裁裁决能否被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7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期间执行的,按照法院下达的裁决办理,撤销裁决的,可以执行回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仲裁撤销了之后还能继续申请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对于你的撤销仲裁后还能申请吗这个问题,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 国际商事仲裁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0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提请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平等主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乃至国家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有关身份的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的事项不在其内。 (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准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由于此种情况下所作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