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50:51 496 人看过

一、试用期员工参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吗

一般地,试用期是不实行绩效考核的。

1、绩效考核是对公司各部门定编定岗后的员工进行的一项考核。

2、在员工试用期间,一般还在考察员工的素质及技能阶段,公司还没有正式录用。

3、因此,在试用期间的员工是不实行绩效考核的。

4、根据你提供的合同内容,试用期员工是不参与绩效考核的,工资是固定工资。

二、试用期工资工资标准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作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较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1、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2、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3、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4、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一种保障制度。它确保了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至少领取最低的劳动报酬,维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立了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规定,从法律上排除了企业以非劳动者本人原因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为由拒付工资的可能性。最低工资制度是法定最低标准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公司拿员工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是否合法
    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与基本工资挂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托欠工资可以抢老板的东西吗不可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二、考核员工工资合法吗不合法。绩效工资是通过考核员工进行分配的工资,一般包括指标完成、质量考核、安全考核等各方面,应该是奖金部分,不应该
    2023-03-01
    329人看过
  • 绩效考核应该与工资挂钩吗
    如果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从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绩效考核不仅与薪酬或奖金挂钩,否则员工会错误地认为绩效管理只是简单的加薪或减薪。从绩效激励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看,应该是多元化的,不仅仅是薪酬的激励,还有个人能力的提升、晋升机会、精神奖励、授权等。表现良好的员工应得到相应的奖励,表现不佳的员工应受到相应的惩罚。绩效管理应明确奖惩。如何协调绩效管理与激励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绩效考核体系关系到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它是对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评估。客观公正是原则,约束、激励、引导是方法。具体而言,绩效评估体系有三点:1。员工的工作过程由领导记录和评估,并公布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排名绩效管理的真正效果仍在细节中。有员工每天做什么、时间和地点、完成情况、领导评分和评估的记录,为员工绩效评估提供最原始的依据。当然,这样做通常会花费大量成本,占用员工大量宝贵的工作时间,但这样做的一
    2023-05-07
    148人看过
  • 员工入职、解除及绩效考核的有效运用
    员工入职管理流程方案设计一、招聘二、入职三、试用期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关系的体系设计与风险控制一、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关系员工应注意的事项及应对二、新劳动合同法下离职协议的制订要点三、跳槽员工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赔偿四、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操作及风险控制;五、如何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及其体系设计六、如何认定严重失职及其体系设计七、解除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八、仲裁、诉讼中的举证技巧九、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与支付时间
    2023-06-05
    129人看过
  • 绩效考核对员工薪酬的影响
    第一、目的不同。绩效工资的目的在于约束,奖金的目的在于激励。绩效工资的实质是“岗位价值押金”,将员工对应的基本工资分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作为固定工资发放,另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表现调整发放。奖金的实质是“企业业绩分红”,即从企业业绩目标的超出部分中,拿出一定数额的业绩奖金,有差别地分配给企业员工。第二、权重比例不同。绩效工资的权重一般占“基本工资”的20%到几倍不等。而奖金一般无权重比例限制,上不封顶,一般视企业业绩或效益而定。第三、要项构成不同。绩效工资是常规项目,奖金是非常规项目。绩效工资根据部门及岗位表现发放,有一定的范围区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多与少的问题,而奖金是企业的一种额外付酬方式,视企业效益而定,达不到预定的绩效目标或企业总体经济效益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不发。第四,挂钩侧重不同。绩效工资更多与个人绩效表现关联,直接受个人绩效表现波动的影响,而绩效奖金意在牵引员
    2023-07-05
    186人看过
  • 员工未参加业绩考核,公司辞退后应该如何赔偿员工?
    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务合同辞退员工怎么补偿一、劳务合同辞退员工怎么补偿1、劳务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方式如下:(1)根据劳务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补偿;(2)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补偿;(3)无法协商一致的,合法解除的,无需补偿,因违约解除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
    2023-07-07
    215人看过
  • 什么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有什么作用?
    一、什么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指采用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把员工的工作与目标进行对比,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将此结果反馈給上级领导及员工本身它可以通过员工完成工作的情况,采用科学方式对员工工作进行管理评估,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二绩效考核有什么作用达成目标: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挖掘问题: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制订计划,执行,改正的PDCA循环过程,体现在整个绩效管理环节促进成长: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进行利益分配,最终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进行利益分配,而是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成长绩效考核是人员激励的手段:通过绩效考核,把员工聘用,职务升降,培养发展,劳动薪酬相结合,使得企业激励机制得到充分运用三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什么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提高员工收入绩效考核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
    2023-04-27
    432人看过
  • 公司随意更改绩效考核
    不论绩效方案是约定在劳动合同里面还是规定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之中,用人单位都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一、发年终奖前辞职还能要年终奖吗发年终奖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请求获得年终奖了。因为就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对于年终奖并无强制性的统一规定。而现实中,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薪酬确认单等文件中单独约定的工资性奖金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绩效表现等综合因素,自主决定年终奖发放的条件、数额、时间等具体事宜。但在双方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时,应按照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二、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三、劳动合同可以增加条款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
    2023-03-26
    248人看过
  • 公司要求员工参加合法考试吗?
    违法,员工非自愿考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司考证不备案的后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及时备案虽然不会失效,但会影响你的法律职业资格的使用,也会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对你的管理和掌握。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后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备案的,如今年度未备案,可下一年度再申请备案,切记一定要记得及时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23-07-15
    238人看过
  • 如何做好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及制定员工工资标准
    做好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应注意的问题:1、进行工作分析要发挥考绩对整个管理系统的信息反馈作用,必须开展有效的工作分析,即明确岗位职责及岗位员工对素质要求,确定哪些是完成工作必须的绩效要素。只有明确了岗位职责,才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内部的各个工作团队及员工的实际工作行为进行考核,判断其行为与企业所要求的职责规范之间的拟合程度,并以此作为绩效的衡量标准与考核依据。考核的全过程中一定要有管理层和员工的密切配合,在合作中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2、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要使考核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必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计划、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的反馈及考核结果的处理和应用。首先要更新观念,认识到业绩不是考出来的,而是通过一个科学的体系管理出来的;其次,要明确绩效管理的目标;然后就要贯彻执行;最后总结考核。3、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必须进行科学的分析,结合企业的个体情况,制
    2023-02-09
    408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福利包括绩效工资吗?
    违法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工作也需及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2、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
    2023-07-06
    371人看过
  • 绩效考核的概念与意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绩效考核的概念绩效也称业绩、成效等,反映的是人们从事某一活动所产生的成就和效果。一般包括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组织绩效是指组织最终运营管理的成果,个人绩效就是个人完成某项任务或工作的成果。个人绩效具有以下特点:(1)多因性。员工绩效的优劣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而是受制于主客观多种因素。(2)多维性。个人绩效表现在多维度上。(3)动态性。员工绩效会由于能力、环境变化而处于动态的变化中,切忌以主观僵化的观点看待绩效。绩效考核是组织的运营成果和对员工的工作行为与工作结果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科学的考察、分析,并做出评价的过程。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核心职责之一。绩效考核管则是指管理者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应担负的与员工沟通、绩效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的责任以及对照考核目标和工作结果,明确员工下一个阶段的努力方向和应达到的目标。(二)绩效考核的意义绩效考核管理是企业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其意义
    2023-06-09
    72人看过
  • 公务员管理处实行绩效考核
    实行公务员绩效考核,是改革公务员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功能的有效手段,是落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要求、提高机关和公务员行政绩效的重要措施。作为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公务员管理处近日先行一步,在全处实行了绩效考核,以期为全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探索做法,积累经验。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实行,公务员管理处以业务工作为切入点,首先在业务层面实施绩效考核,并确定了学习研讨、制定方案、具体实施的三步走工作思路。首先,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使全处人员深化对公务员绩效考核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绩效考核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方法,打牢思想认识和知识技能基础。其次,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在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结合个人岗位职责和业务要求,初步建立起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开始运行,公务员管理处将采取边实行、边完善的方式,在实践过程中不断
    2023-06-06
    355人看过
  • 绩效工资改革对绩效考核的影响
    一、绩效工资改革对绩效考核的影响绩效工资改革在很方面也有一定规范性性质,也会更加具体。对于单位来说,绩效考核越好,对于公司不管收益还是发展都是好的趋势,当然对于员工而言,就是工资变动,自己工作更能够得到领导的赏识。二、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处。三、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1、达成目标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它是将中长期的目标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标,不断督促员工实现、完成的过程,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
    2023-06-19
    302人看过
  • 员工试用期考核表怎么写
    一、员工试用期考核表怎么写试用期将近结束时,员工都会收到一份来自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大致都会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纵向一般是员工的基本信息、考核内容正文、员工自评语、部门主管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及总经理意见等几栏;横向则为考评内容、考评项目、员工自评分和主管评分等几列。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023-05-09
    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绩效考核表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试用期将近结束时,员工都会收到一份来自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试用期考核评价表,大致都会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纵向一般是员工的基本信息、考核内容正文、员工自评语、部门主管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及总经理意见等几栏;横向则为考评内容、考评项目、员工自评分和主管评分等几列。 收到这个表后,员工该如何应对呢? 1、注意表格时效性; 收到表格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后交给部门主管,并给其他各级主管预留出充分考评时间。
    • 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扣绩效吗? ?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1.绩效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扣除需要有合法依据与理由,不得违法扣除。2.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去留的权利,单位不得阻止,但是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
    • 绩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应该落到员工协议中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2
      劳动者非自愿调岗问题,一直是劳动争议中尖锐的矛盾焦点之一。根据公司需要,是否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岗位,不少公司和劳动者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从这一条款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
    • 公司可以不按照绩效考核规定扣扣员工考核的分数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7
      1.绩效属于工资组成部分,扣除需要有合法依据与理由,不得违法扣除。2.劳动者有自由选择去留的权利,单位不得阻止,但是也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
    • 怀孕后公司可以用绩效考核理由辞退员工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3
      可以的,只要不是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怀孕后,同样需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完成规定的任务,如果不能完成,公司可以依照相关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凡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职工的条件,而辞退了职工,都叫非法辞退,企业可以辞退职工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