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23:19:57 175 人看过

一、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风险代理吗

是可以的,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是交通事故类案件并没有被明确禁止。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10、交通费。

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

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只要发生之后是需要双方及时的处理,如果本人解决不好是可以通过找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律师可以利用专业的知识来帮助当事人代理,如果协商利用风险代理的方式解决,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好,先需要支付一笔律师费,等代理成功之后再收取一笔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道路管理人的责任
    案例简介:A在骑二轮摩托车经过某段路面时,未按规定靠右侧车道行驶,而是左侧超车。超车后压中道路中间的一处凹坑,因车速过快,二轮摩托车失去平衡倒地,A当场死亡。后经公安机关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次交通事故A承担全部责任。但A的家属认为道路存在凹坑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要求道路管理者B承担60%的赔偿责任。一、本案首先要到相关政府部门查询事故发生路段的道路管理人是谁,确认责任承担主体。如何确认案件适格被告是本案诉讼首先解决的问题,本案中A的家属通过查询道路相关部门的文件,认为某市住建委是事故发生路段的管理者,将某市住建委列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1、通常情况下事发路段的管理人比较清楚,容易确定。但在本案中事故发生路段处于某公路管理局和某住建委管辖路段的交界地段,双方在2005年就签订《协议书》对事故发生道路的管理权进行移交,原《协议书》的桩号范围不包括事故发生路段,但后来某公路
    2023-06-08
    107人看过
  •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诉讼,通过庭审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发表一下代理意见:一、原告损失要求不十分合理①原告65岁,退休工人。发生交通事故本人的退休金并没减少,侵权行为没有导致其收入的减少,再主张误工费于法无据。②护理费主张每天100元没有依据,超过商洛当地实际。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护理费无固定收入按照陕西省社平工资60%计算的标准,每日按照80元比较合理。(48853÷365×60%=80.3)③营养费按照每日10元比较合理。④后续治疗费不合理。原告的损伤经过治疗,治疗终结,并经鉴定定残。既然定残就意味着无需治疗,治疗终结,既主张残疾补偿金还要求主张继续治疗费不合情理也于法无据。原告主张精神抚慰金过高,超过了其伤残的程度。原告鉴定为9级伤
    2023-05-02
    222人看过
  •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
    温馨提示:本协议书严禁涂改,如有涂改,协议书无效。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1.在填写签署本协议前请详细阅读该协议背附内容。2.本《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的适用条件为:各方当事人均在四川省内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各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如涉及多车事故,可使用多份协议书。使用多份协议书的,协议书表述内容必须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其他协议书编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监制客户须知目的、依据:为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程序,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通知》(中保协发[2008]257号),制定本协议书。适用范围:①事故车辆均在四
    2023-06-08
    13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机动车管辖规定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一旦诉至法院,权利人要考虑的是要到哪个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类纠纷按性质属于侵权类纠纷,因此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就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被告住所地就是肇事人住所地。在《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一个管辖法院,即可以由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可以按照权利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计算。如张某为便于自己的诉讼最终选择在丁市起诉,但是张某认为甲市的赔偿标准要高于丁市的赔偿标准,因此张某可以在起诉时按照甲市的赔偿标准提出诉讼请求。财产损失赔偿纠纷
    2023-07-11
    132人看过
  • 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2005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等条款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确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市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制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万元。国家对强制保险制度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四条: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的事故责任,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保险的,由其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事故责任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事故责任的,按照各自
    2023-06-03
    455人看过
  • 安全责任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一、安全责任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能否风险代理关于安全责任事故保险合同纠纷是否能够采取风险代理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行业的职业操守和执业规范。现阶段,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内尚未明文禁止以风险代理形式处理这类案件。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的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对风险代理的实施范畴以及收费标准等重要事项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各个地区之间也可能会有所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二、安全责任事故罪怎么处罚对于在工业、商业活动等领域内违反了相关安全管理原则及法规的行为,而由此引发的重大人员伤亡或导致了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如果情节极为恶劣,则需被判处罚款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
    2024-07-30
    388人看过
  •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保能报销吗
    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可能报销本人医疗费中属于医保部分的医药费,其他费用不能报销。但前提条件是,该起交通事故属于单方事故,属于自己驾驶不当造成的伤病,而非第三人造成的多方事故,否则不予报销。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一、社保的报销范围1、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所花的钱;门诊、急诊所花的钱;没达到基本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医疗花费;在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依据比例要参保者自己承担的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参保者自己承担。2、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以下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花费;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不超过7天的医疗花费;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花费。3、基本医保基金对以下医疗费用不承担责任:由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别的责任
    2023-02-09
    414人看过
  • 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定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条件有:(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五五划
    2023-03-20
    19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风险代理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律师风险代理可以吗?交通事故赔偿律师风险代理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2、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3、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4、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
    2024-01-22
    206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一、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鉴定是怎样的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
    2023-03-03
    499人看过
  •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选择的理论依据与保险责任、侵权责任的关系
    所谓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行为事实在同一当事人之间,同时符合几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且给付内容一致,几种民事责任规范皆可适用的现象。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选择请求权存在的理论依据就是发生机动车保险责任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竞合,竞合的结果就是两种责任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权利人将获得双重的赔偿,有反损益相当原则,构成不当得利。1、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所谓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财产损失的事故,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保险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
    2023-07-02
    419人看过
  • 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道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一、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道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违禁占用直行车道属于违规行为,将被扣除3分。按照道路需求,可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三类。未作区分时,汽车走中间,非机动和行人都走两边。如果有专用车道,仅允许指定车辆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
    2024-07-27
    127人看过
  •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吗?
    一、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吗?1、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不一定可以收取风险代理费,若签署的是风险代理合同,那么就可以收取此类费用。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2、律师收取的风险代理收费,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二、律师处理医疗事故的流程(一)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
    2024-01-25
    198人看过
  • 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
    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财产受到损害时,提起诉讼须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为修理事故受损车辆所支付的修理费用的发票及修理清单;3、其他损失的相关票据,如交通费损失须提交车票、误工损失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等;4、如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须在起诉时一并提交车辆贬值鉴定申请书。财产损失赔偿诉讼的有效时间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财产损失属于财产损害,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2023-08-18
    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道路外交通事故机动车全责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4
      道路外交通事故机动车全责吗? 道路外交通事故机动车不一定是全责,交通管理部门需要结合以下的规定来认定各方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代理词应该怎么书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指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4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风险代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
    • 道路交通事故中单方机动车负什么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交通事故中单方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如下: 1.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