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的类别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1:01:57 475 人看过

股东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股东的各项权益。这些权益有的是财产性的,如股东对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有的是非财产性的,如表决权、知情权。股东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权利,而股东知情权既是监督的性质,也是股东行使财产权和表决权的前提。此外,根据新《公司法》,股东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退出公司,即有权退出。股东依法退出公司后,其权利义务消灭。第一类:原始权利或基本权利。产权:利润分配权。参与权(非财产权):投票权。表决权可以来源于请求股东大会的权利和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同样,股东在表决权的基础上,有权提议、质询、审议关联交易,选举和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情权:知情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是股东行使财产权和表决权的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行使表决权的附属权利。但是,知情权也有其独立的含义。有时,股东更关心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因此,《公司法》规定了单独的知情权和相应的权利救济措施。公司撤销权与解散请求权:公司撤销权是新《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新权利。俗话说:“三十六计为上策。”。在不利于股东留在公司的情况下,不仅有利于股东行使退市权,而且有利于克服公司僵局。股东行使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也有利于克服公司僵局。公司撤销权与公司解散请求权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是请求消灭自己权利的权利。第二类:衍生权利。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这种权利来自股东的表决权。

2。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这一权利来源于股东的表决权。3。请求撤销或者废止股东会决议的权利:该项权利来源于股东的表决权或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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