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退职费用支付法规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18:50:07 368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用人单位在处理符合退休或退职条件的职工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办理手续且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此外,劳动部办公厅规定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劳办发文件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手续,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对于那些符合退休或退职条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二、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致使职工未能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该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与其他职工享有同等待遇。三、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由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给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职工继续在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其工资。四、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规定了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三种紧急情形,其中一种为“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因此,仲裁委员会对于经调查确认职工未办退休(退职)手续,企业应支付而未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三个月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适用劳办发文件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

企业未按时支付退休退职费用,或导致职工生活无保障,仲裁委员会可裁决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致使劳动者不能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企业未按时支付退休退职费用导致职工生活无保障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支付。

符合退休或退职条件的职工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手续,否则职工仍属用人单位职工,应享有同等待遇。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未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职工工资。对于企业未按时支付工资导致职工生活无保障的情况,仲裁委员会可以裁决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
    (一)企业应与劳动者用合同的形式明确工资标准,作为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基础。没有明确的按如下办法处理:一般按劳动者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确定,工作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的60%确定。折算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一)、(二)、(三)、款的规定。(三)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当天加班工资按如下办法计算:1、实行月、周工资制的,根据法定工作时间折算出日工资标准,用日工资标准乘以300%得出当天应发的加班工资。举例:某职工合同规定月工资标准800元,所在企业实行五天工作制,日工资标准为800/21.5=37.2(元)。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是37.2×300%=111.6(元)。2、实行日、小时工资制的,要先付劳动者当天应得工资,再计算加班工资。举例:某职工合同规定日工资标准为3
    2023-06-05
    314人看过
  • 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人退发[1990]5号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高级专家退(离)休的规定,做好高级专家的退(离)休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专家退(离)休,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劳人科〖1983〗153号)中的附件一执行。二、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对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女性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的,按国发〖1983〗141号和劳人科〖1983〗153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国发〖1983〗141号文件中的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退(离)休年龄,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已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博士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离)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特殊专业和新学科、
    2023-06-09
    224人看过
  • 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工伤待遇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我市部分退休人员反映他们在职期间曾从事过可能导致尘肺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以后依法被诊断患有职业病,要求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伤认定退休前曾从事过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后未继续从事可能导致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退休人员
    2023-06-09
    118人看过
  • 关于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需要,统一掌握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配置标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工伤职工上肢与下肢大腿同时缺失、双大腿缺失的,在配置辅助器具时,支付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50%。二、工伤职工上肢与下肢小腿同时缺失、双小腿缺失、双上肢缺失的,在配置辅助器具时,支付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0%。三、工伤职工按规定配置轮椅的,同时配置拐杖、拾物器、轮椅桌、坐厕椅、洗澡椅、防褥疮坐垫。四、工伤职工配置下肢假肢的,同时配置拐杖,年满70周岁时可增加配置轮椅。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零零九年五月四日
    2023-06-05
    106人看过
  • 关于银行汇票结算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建总发字(89)第37号关于汇票和联行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对于保持汇路畅通,维护我行汇票信誉起到了一定作用。目前,尽管资金形势仍然严峻,但比一季度稍有缓和。为了更好地发挥银行汇票的作用,决定从6月10日起取消限定签发汇票范围的作法,对银行汇票的金额限制改为不分系统内外一律为50万元。这仍然是迫不得已采取的临时措施,各行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来与全国银行结算办法保持一致。为此,提出如下要求:1.各行必须按照4月14日电话会议精神,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结算业务直接影响到银行声誉,严格执行结算纪律,为客户着想搞好结算工作。要求签发行签发汇票时必须要有资金,并保证汇票资金及时上交,兑付行必须按规定兑付,不能再出现以无资金为由拒付汇票及联行汇款现象。如再发生无理拒付,退票等情况,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将由退汇行负责。2.为加强汇票安全和兑付行能及早准
    2023-06-06
    299人看过
  • 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中组发[1988]9号几年来,大批到了退休(包括离休,下同)年龄的干部响应党中央关于实行干部退休制度的号召,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办理了退休手续,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实现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作出了榜样。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些到了退休年龄的干部,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干部退休制度,完善和简化手续,做好干部退休工作,经中央批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对地、市(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暂时留任的,或需要安排到人大、政协任职的人选,应由
    2023-06-09
    226人看过
  • 关于北京市实行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各分局: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市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试行办法》,现将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统筹范围:目前正在筹建中的企业单位暂不参加统筹,待正式投产后再纳入统筹范围。中外合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各分局: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市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试行办法》,现将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统筹范围:目前正在筹建中的企业单位暂不参加统筹,待正式投产后再纳入统筹范围。中外合资企业暂不列入全市国营企业职工退休基金统筹范围。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含城市生产服务联社和劳动服务公司企业)仍按原定办法进行统筹,不列入区、县、局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统筹范围。国营和区、县、局所属集体所有制的理发、小型修理、小型饮食企业实行了人或合伙租赁以后,仍分别列入国营和区、县、局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
    2023-06-09
    83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国发明电〔1994〕23号)《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由于新税制税种变化等方面的原因,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界限不十分明确,为了正确组织实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根据新税法规定,收购烟叶环节改征农业特产税。现将《紧急通知》第一条中对从事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减半征收的规定,修改为对从事生产卷烟的单位,减半征收。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10号)精神,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023-06-10
    43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关于实体店充值卡退款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实体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则必须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经营者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则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并可要求支付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实体店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则必须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经营者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则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并可要求支付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 素 材 : 维 权 攻 略 】 实 体 店 预 收 款 退 款 权 益 解 析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顾客在实体店购买商品不满意时,可以在产品自售出之日起的7日内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同时,“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整机则分为半年至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如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
    2023-10-06
    140人看过
  • 关于退休前欠的工资问题
    退休前公司所欠的工资发生纠纷属劳动争议。对于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劳动关系终止(退休)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拖了几年工资可以劳动仲裁拖欠工资超过1个支付周期或者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辞工不发工资怎么处理辞工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离职后多久不发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
    2023-04-02
    351人看过
  • 慰问退休职工的费用从哪列支
    慰问退休职工的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一、内退人员是否需要交工会经费工会会费是工会经费的一种来源。工会会费是隶属公司加入工会的一员成为会员的一种代价;工会会员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交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工人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会费交纳的准则,是根据分别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准则,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限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0.5%的会费。薪水尾数不够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公司发给的是“薪水”,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薪水收入计量交纳会费。会员交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获到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花费。二、40年党龄农村
    2023-03-22
    237人看过
  • 关于辞退未提前通知的赔偿问题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当就未提前通知义务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辞退员工微信通知算吗1.辞退员工微信通知不算。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且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的证明,上面要有用人单位的盖章。其他的辞退方式都是无效的,不合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2023-07-18
    450人看过
  • 关于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煟玻埃埃搐牐保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厅?熅郑牎15、萍继??熆莆??牐?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转制单位部分人员延缓退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转制单位中任届未满的省?熥灾吻?、直辖市?犎舜蟪N?会委员和政协常委以上职务的人员,少数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和相当这一职称以上的高级专家,转制时需留任的院所厅?熅郑牸兑陨系痴?一把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其中,转制前到达退休年龄,转制后办理退休的,执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转制过渡期内到达退休年龄,延缓办理退休的,按企业的办法和到达退休年龄当年的过渡期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企业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2023-06-09
    181人看过
  •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9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03]34号)的精神,现对军队转业干部提前退休报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省属行业管理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云办发[2003]34号文件“军转干部在困难国有企业工作(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长期严重亏损,在岗职工的实际收入低于当最低工资标准),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军转干部,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提前办理退休,但距法定退休年龄每提前一年减2%的基本养老金”的规定上报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扩大提前退休审批范围。二、从2004年1月1日起,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由参保所在地的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云劳社[2002]64号文审查本人档案后报省厅审批。审批时间为:
    2023-06-04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刚退休了想知道关于退休职工取暖费新政策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退休金领取地市你现在上班的地方的当地养老保险机构,只缴费15年,这个到你到达退休年纪时候的确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非常少,要看你还需要多久退休,你退休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建议你有能力的话,你还是把你的养老保险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缴费
    • 退休人员在任职库管,出现的相关费用支付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我们可以为你办理伤残鉴定事宜。1、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等。
    • 中组部关于职级并行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6
      员工的退休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员工在一定年龄后不应继续工作,应该退休的年龄。国家法定企业员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性干部,员工60岁,女性干部55岁,女性员工50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员工,退休年龄规定男性员工55岁,女性员工45岁,因病或非因工作而残疾,退休年龄规定男性员工50岁,女性员工45岁。
    • 青海省关于退休补贴的有关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7
      退休(retire),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
    • 关于退休后患职业病的工伤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8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