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是否需经过公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02:44:23 83 人看过

一、合同订立是否需经过公证

合同订立不是需经过公证,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公证是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但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公证的目的是什么

合同公证的目的是:

1.合同公证通过审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2.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本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和公示性质;

3.对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大大提高了合同的效力保障;

4.通过合同公证,可以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

5.促使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三、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双方提供公证申请书;

2.合同文书原件;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公证的文书,证明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n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n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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