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0:01:38 115 人看过

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一般认定无效。因为《民法典》规定可知,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一、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妻子该怎么办?

婚姻中,丈夫不给妻子钱,妻子可以选择离婚。 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而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付给其一定扶养费的权利。婚姻中丈夫有对妻子的扶养义务,如果妻子患重病急需用钱等情况的,需要被扶养的,则可以向法院主张男方给予女方一定的扶养费。

二、结婚不给对方生活费犯法吗

结婚不给对方生活费不犯法,但是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

1、女方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丈夫不付生活费是违法的;

2、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3、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

三、离婚子女是否可以共同抚养

离婚子女可以共同抚养。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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