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一、离婚后原址分户的条件
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和普通分户条件相同。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二、离婚了是否能分户
离婚了能分户。只要满足分户的两个条件,那么就可以分户。具体如下: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离婚后,户口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留在原地;
2、迁回原籍;
3、另立门户;
4、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三、离婚后分户怎么办理
离婚后分户,可以通过户口迁移的方式办理:
1、当事人凭离婚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分户;
2、户籍登记机构依法进行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分户。
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
结婚户口迁移程序、结婚户口迁移怎么办
100人看过
-
离婚后是否需要迁移户口?再婚后又是否需要迁移户口?
422人看过
-
结婚了户口怎么迁(迁移户口条件)
130人看过
-
户口被返回学校怎么再迁移
491人看过
-
再婚家庭子女户口迁移细则
220人看过
-
退休再婚户口迁移北京手续
76人看过
-
离婚再婚需要不移迁户口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1离婚之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结婚登记跟户口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法律规定的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都没有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此外年龄要符合法定婚龄。
-
离婚了再婚可以迁移户口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5可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离婚后再婚户口怎么办?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再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3第一,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第二,当事人在离婚后又再婚的,原则上有权利将自己的户口以投靠的方式进行迁移。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当地或者迁入地的户籍政策。第三,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办理户籍迁移的具体办法,没有相关细化规定。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
-
再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是怎样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首先,你投靠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夫妻可以投靠根据您的帐户的规定迁移到上海的丈夫; 2,根据上海的规定,结婚必须是至少10年的夫妻,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的夫妻; 三对夫妻投靠迁移户口的程序: 1,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丈夫两边上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后被警方出具审核同意接收您的帐户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你,让江苏搬出前派出所户账户的迁移证; 3,迁移证持有人的身份证,
-
杭州,再婚户口迁移要什么条件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5再婚后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可不迁移子女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章迁移登记第三十条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第三十一条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第三十二条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日期、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