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8:51:11 229 人看过

一、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时间是什么时候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

(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

三、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材料

1.出租人融资租赁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融资租赁船舶)

2.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已设置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

3.光船租赁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

4.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6.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7.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

四、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地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分中心

五、泰州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船舶租赁需要登记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船舶租赁需要登记吗船舶租赁需要办理登记,情形如下:(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二、土地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吗土地租赁合同需要登记。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
    2024-01-10
    374人看过
  • 船舶出厂时要办理的登记
    船舶出厂时要办理所有权登记。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一、旧机动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旧机动车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管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车辆变更或转让。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由原车主提前变更;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到车辆管理处办理车辆行驶,变更或转让登记证。特别注意交易车辆是否有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4、持变更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到购置附加费大厅变更或转让购置费;5、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检查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根据税法规定,车辆、船舶转让、迁移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携带
    2023-03-22
    291人看过
  • 船舶租赁应不应当登记
    光船租赁需要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办理光船租赁登记:(一)中国船舶以光船条件租赁给本国企业的;(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赁外国船舶的;(三)中国船舶以光船条件租赁境外的。最新船舶租赁协议范本<p>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p><p>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字第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p><p>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
    2023-08-07
    70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渔业船舶登记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肇庆市农业局。符合审批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
    2023-05-28
    253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地点在哪里
    一、泰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地点在哪里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二、泰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流程怎么走(一)受理1、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审核。2、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不需要申请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签字。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收存材料的)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5、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一份)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将原件退回申请人。(二)办理与告知1、审核同意后,将《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送达申请人或通知申请人领取。2、审核不同意三、泰州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的
    2023-05-13
    471人看过
  • 光船租赁合同下的船舶留置权
    船厂可以根据法律留置修/造船合同下的船舶,但是,如果该船舶不是属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比如说,是一艘以光租形式租入的船舶,那么,船厂是否可以留置非光船承租人所有的船舶?对于这个问题,在国际上有不同的看法,各国的立法也各不相同。英国的法律规定只能留置债务人所有的财产。这在St.Merriel号案中有很好的体现:本案中光船承租人以船东的名义与修船人签订船舶修理合同,之后修船人向船东索要修理费用并将船舶留置。船东指出St.Merriel号是以光租的形式出租给BCC公司的,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也同意了船东的意见,认为船东和修船人之间并未订立任何合同,而留置权的基础就是船东应负有责任,所以起诉被撤销。《瑞士民法典》第895条规定,留置物应该属于债务人所有,但债权人对其善意取得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物有留置权。在日本,其民法学说认为,留置物不必是债务人所有的物,第三人所有的物也可以成为留置物。在我国关
    2023-06-08
    63人看过
  • 定西市渭源县船舶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定西市渭源县船舶登记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定西市渭源县船舶登记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
    2023-05-18
    419人看过
  • 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变更船舶国籍吗
    承租人可以变更船舶国籍,应当重新申请核定船名。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九条船名经核定使用后,船舶所有人未发生变更而申请变更船舶名称的,应当重新申请核定船名,并将变更情形进行公告。第三十条船舶所有权注销或者船名变更后,原船名自动注销,其他船舶不得申请使用该名称。新的船舶所有人继续使用原船名的,应当重新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核定原船名。一、船舶登记日期指哪个日期船舶登记日期指申请船舶登记日期。同一船舶设定二个以上抵押权的,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抵押权登记申请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并在船舶登记簿上载明登记日期。登记申请日期为登记日期;同日申请的,登记日期应当相同。二、挂靠船舶可以拍卖吗1、挂靠的船舶是属于人民法院执行财产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对挂靠船舶进行拍卖。挂靠人对拍卖有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2、挂靠全称是企业挂靠经营,是一个行业术语,指机构或组织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
    2023-03-12
    131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与光船租赁权的规定
    船舶抵押权的规定定义一:船舶抵押权,是指船舶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贷款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船舶融资方式。定义二:船舶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采取法定措施,从船舶的变价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正在建造中的船舶由于还不完全具备船舶的功能,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船舶。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海商法还是规定,在正在建造中的船舶上也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这种规定对船舶建造融资很有帮助。海商法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的效力,国际上存在登记对抗制与登记生效制之分。登记生效主义认为抵押权未
    2023-03-05
    89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二、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
    2023-05-13
    229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泰州办理船舶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1)申请事项属本机构管辖范围(2)申请人主体适格、申请材料齐全三、泰州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
    2023-05-25
    296人看过
  • 船舶变更时如何登记
    1、登记所需材料:(1)申请书;(2)船舶国籍证书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变更的证明或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变更的证明(限船籍港变更);(3)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有关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共有情况变更);(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抵押权登记证书和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证明文件(限船舶抵押合同变更)。(5)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限船舶基本信息变更);(6)登记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2、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船舶变更程序是怎样的1、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签证栏内注明,并将
    2023-07-21
    246人看过
  • 船舶临时国籍的登记
    项目名称船舶临时国籍登记进驻时间2005-10-28项目类型即办件办事程序1、受理2、初审3、复审4、审批申报材料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新建船舶)2、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3、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或建造合同(适用于新建船舶试航);或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适用于异地建造船舶)4、申请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5、委托书或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6、船舶技术证书(船舶检验证书)7、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新建船舶试航除外)注:与光船租赁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承诺时限即办收费标准1、1000净吨以下船舶200元,1000净吨以上船舶400元2、国籍证书工本费:正本100元,副本每本25元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2023-04-25
    389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渔业船舶租赁登记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2013年)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渔业船舶的,承租人应当持光船租赁合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报告、农业部批准租进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出具的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中止或者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向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临时渔业船舶国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3年)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
    2023-05-28
    210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光船租赁船舶的临时国籍要如何注销登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6
      以光船条件租进的船舶,承租人应当自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光船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当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经核准后,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光船租赁登记,收回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并出具光船租赁登记注销证明书和临时船舶国籍注销证明书。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登记费什么时候取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3
      目前,船舶登记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附件《取消或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船舶登记费停止征收。
    • 船舶租赁不办理登记可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5
      船舶租赁需要办理登记,情形如下: (一)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给本国企业的; (二)中国企业以光船条件租进外国籍船舶的; (三)中国籍船舶以光船条件出租境外的。
    • 船舶登记证书什么时候到期?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九条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为5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旧运输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强制报废日期;(二)光船租赁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与光船租赁期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