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7:30:17 168 人看过

法律规定的执行时效是俩年,使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过了执行时效,虽然判决书依然是有效的,可以向对方要求履行义务,但是判决丧失了强制执行力,可以说变成了一纸空文。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若干规定》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等。其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浅述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的执行
    一、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的含义刑事损害赔偿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中均有涉及,《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00年12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通过对以上法律司法解释的研究,笔者认为,刑事损害赔偿是指犯罪人对因其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或
    2023-02-04
    279人看过
  • 如何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
    一、如何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9-06
    383人看过
  • 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裁定,是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的问题以及个别关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其目的是保证审判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于作为执行根据的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应当把握以下界限:一是作为执行依据的民事裁定书。在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中只有给付内容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书符合执行根据的条件,其他仅对诉讼程序所作出的有关程序性问题的民事裁定不能作为执行依据。除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是执行根据外,《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1款第(11)项规定的其他裁定中的有些民事裁定,也可以作为执行依据。这些裁定主要有:(1)我国法院依法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效力的裁定和承认外国仲裁机械作出的仲裁裁决的裁定;(2)我国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决定》作出的认可台湾地区民事判决、裁定和台湾地区促裁机构裁决的裁定;(3)执行回转的
    2023-06-06
    42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二、刑事附带民事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应当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
    2023-04-30
    308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丧葬费等。财产损害赔偿应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遭受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1、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
    2023-07-05
    228人看过
  • 财产刑及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一、财产刑的执行1、执行主体第一审法院,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对没收财产的判决,必要的时候,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2、执行时间罚金刑: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应当追缴。没收财产刑:判决生效后,法院应当立即执行。3、执行顺序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再执行财产刑。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4、执行方式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受托法院在执行财产刑后,也应当及时将执行的财产上缴国库。5、中止执行的情形执行标的物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正在审理案件的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6、终结执行的情形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被撤销的。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判
    2023-04-05
    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超过执行期限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民事诉讼超过执行期限对方不执行怎么办1、民事诉讼超过执行期限对方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2)判决书或者裁定书;(3)生效证明(找终
    2023-06-13
    340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么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等手段强制其履行。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想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流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
    2023-12-29
    10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抗诉的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附带抗诉的期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1、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2、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3、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4、提起期限不同:二审
    2022-02-04
    177人看过
  • 提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率的思考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实现,关系到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的修复。但由于我国立法缺陷和执行机制不完善,审判实务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率普遍偏低。事实上,除了部分调解结案的案件自动履行外,多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无法执行。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现状及成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现状:1.执行标的额相对较大,一般为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2.执行兑现率大大低于普通民事案件。3.双方对立情绪较大。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大多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犯罪,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仇恨较深,对立情绪比普通民事案件大。4.申请人要求赔偿愿望迫切及期望值较高。产生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成因主要有:1.案件本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自身经济状况差,,家庭财产中房屋等大宗生活资料又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财产权不明晰,个别案件,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被告
    2023-06-11
    7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的赔偿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财产损害赔偿(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怎么执行1、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
    2023-03-26
    398人看过
  • 民事附带刑事怎么处理的
    一、民事附带刑事怎么处理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
    2024-01-27
    32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
    申请人:,男,1950年3月18日生于湖省县,汉族,农民,住县村。系被害人的父亲申请人:女,1954年5月10日生于湖生县,汉族,农民,住县村。系被害人的母亲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一):,男,1986年7月11日生于湖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村7组25号。被申请人(二):,1984年4月5日生于湖北省县,土家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组23号。被申请人(三):,男,1986年6月9日出生于湖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塘村13组。被申请人(四):,男,1986年4月15日生于湖北省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村5组2号。申请事项: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中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的附带民事判决部分;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因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湖北省中级人民法院中刑初字第4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在附带民事
    2023-04-27
    24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通常需要多久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通常需要多久刑事附带民事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如果本次执行没有完成执行的,以后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随时恢复执行。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期限是2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3.附带
    2023-06-09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怎么申请,申请期限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7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
    • 申请执行书(刑事附带民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申请人:忠XX,男,汉族,XX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省XX县,现居住XX省XX市XX区。 被申请人一:辉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现XX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XX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系第一被告人辉
    • 刑事附带民事财产执行如何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4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
    • 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强制执行是怎样执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是执行罪犯的个人财产。如果罪犯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且本人入监,法院裁定可以中止执行,等罪犯出监后有了财产,再恢复执行。追究了刑事责任,再执行民事部分,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原告最好能协商解决民事部分。
    • 附带民事部分刑事上诉期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
      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的寄生性的特点,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在处理程序上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它必须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刑事审判的审限较短,因此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完全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但可根据该规定的精神,结合刑事审判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