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诉讼代理是否可以不出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8:33:43 446 人看过

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或者未经法官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依然会作出判决。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被告能否委托其他被告做诉讼代理人

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

(二)诉讼代理人是维护被代理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三)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

(四)同一诉讼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不能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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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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