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是否有保修期,保修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36:40 78 人看过

保修期从何时开始?按照规定,商品房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下述期限: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自行约定,所以购房者应督促开发商将约定条款写进合同中,以后发生质量问题才能有据可依。

最后,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灾害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不在开发商的保修范围之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买房时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房屋的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算。按一般情况来说,室内外墙面的防漏和卫生间的防水工程的质保期是五年。房屋的电气管线和排水管道的保修期是三年。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房屋的开发商是应该履行维修的义务,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这个外墙漏水、卫生间漏水、房屋电线、排水管道出现的问题是因为屋主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规定保修期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二、房屋质量保修期有多久房屋质量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
    2023-04-10
    181人看过
  • 商品住宅房屋保修时间有多长?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以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为准,一般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年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
    2023-07-06
    263人看过
  • 房屋保修期从哪些时候开始算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一、装修工程保修期是多久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保修的法定期限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二、修缮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
    2023-06-25
    257人看过
  • 工程保修期从哪天计算
    有关新住宅小区交付使用,一般施工单位保修一年。第一年是否要交小修费(向物业),作为一个合格没有质量问题的住宅,十年内没有中修、大修收取费用是否合理,在煤气不通、水不通的情况下,收取暖费是否合理?■读者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实施方案规定: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核定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施工单位保修期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超过施工单位保修期的,由房地产开发或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建筑工程一年保修期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保修责任划分,施工单位保修一年后,再有维修是房地产开发或房屋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筑工程保修期,不应是购房者购房一年的保修期。购房者售房者另有约定除外。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其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提供其他
    2023-06-05
    343人看过
  • 商品房保修期规定不一样时如何计算?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1)屋面防水3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6)管道堵塞2个月;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8)卫生洁具1年;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
    2023-06-10
    400人看过
  • 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另外,根据建设部发布的于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
    2023-03-16
    226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日期从何时开始
    1.
    2023-05-04
    377人看过
  • 商品房有没有保修期
    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②、屋面防水3年;③、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④、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⑤、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⑥、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⑦、管道堵塞2个月;⑧、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⑨、卫生洁具1年;⑩、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另外,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首先、商品房的保修范围是什么?《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
    2023-04-17
    254人看过
  • 上诉期限如何计算?从何时开始?
    15天上诉期,从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各自计算。比如原告10日收到的判决书,原告从11日开始计算,被告是22日收到的判决书,被告的上诉期从23日开始计算。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1、被告人、自诉人和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
    2023-07-17
    235人看过
  • 施工保修期等于商品房保修期吗?
    新建商品房保修期与施工保修期是两种不等同的法律关系。施工单位承担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源于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现行国家《建筑法》在确定保修期限原则时,强调的是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具体保修期限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对新建房屋保修责任期限,是对维护新建房屋使用人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一项特殊保护,与《建筑法》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的原则是相符合的。施工保修期自建设项目竣工之日起计算,而新建商品房的保修期则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计算,两者在时间上虽有可能重叠,但却完全不一致。
    2023-06-10
    265人看过
  • 著作权何时开始计算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
    2023-07-17
    189人看过
  • 在保修期内退货后是否有保修期
    网友提问:我在2014年5月10日买了一部手机,商家承诺7天内退货更换,保修期1年。购买6天后,我发现我手机的扬声器坏了,于是商家答应换一个新的。今年5月15日,手机主板又因非人为原因断裂,于是我将其带到手机售后部门维修,但售后部门认为我手机的保修期已于今年5月10日到期。在保修期内退换货后是否有保修期?律师回答:在保修期内退换货后有保修期。因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后退货责任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凡有缺陷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一律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卖方应在发票背面加盖替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替换章。因此,虽然您在5月10日购买了手机,但在5月16日更换后,手机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2023-05-08
    285人看过
  • 离职日期应该从何时开始计算?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离职日期计算的规定,其中包括用人单位过错原因、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申请辞职等多种情况。同时,还列举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离职日期的起算日期如下:1、因为用人单位过错原因,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期限是从劳动者递交报告时算起;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劳动者离开职位并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起计算;3、因为劳动者本身原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申请辞职的,从企业批准以后,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算离职日期。一、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2023-06-30
    191人看过
  • 项目保修期的重新开始时间是多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的确定,是指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文本。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从各方认可的重新组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最低质量保证期考虑到各类建设工程的不同情况,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但授权国务院对最低保修期作出具体规定。《建筑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保修期的确定原则。确定建筑物保修的具体期限,应遵循第六十二条的原则,即:保证建筑物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2023-05-07
    5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其实,商品房的保修期是从房产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的使用只是就开始计算的,这是总的一个说法,具体的每个部分会有不同的规定,时间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有多久都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 住宅何时开始算保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结论:一般来说,住宅以交付日起算
    • 商品退换货保修期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商品在三包期限内退换的,退换后保修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 房屋的保修期从何时开始,如何计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按照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5、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即从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l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l年;门窗翘
    • 室内装修的保修期从哪天开始计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