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与村民属于相互共生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至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村民委员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村委会截留土地补偿款村民的维权途径有: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及时录音拍照录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双方可以就截留的土地补偿款进行合理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申请政府管理部门裁决,裁决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八条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即村小组的职能主要是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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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与村民的隶属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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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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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与村民属于什么关系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8村委与村民属于相互共生的关系。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2至3名代表中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如下: 村民委员会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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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村委会土地纠纷是怎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0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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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0企业员工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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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不能在村民委员会任职?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根据《村委会选举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配偶双方及近亲属不得同时在同一村民委员会内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财会人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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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四固定的权属是隶属村还是单位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限定,乡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则,未经法定流程,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自发〔2003〕287号)三、(十)限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因此,乡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感谢你对地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