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刑事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54:23 342 人看过

一、食品安全刑事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立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二)有违法事实;(三)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四)属于本部门管辖。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分管负责人批准立案,并确定2名以上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商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予以协助。

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一)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案件类型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生产、销售问题豆芽案,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生产、销售假冒蒙牛精炼火锅油案,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的烤鸭汤料案,生产、销售添加过量甜蜜素的豆浆案,生产、销售以鸭肉冒充的羊肉串案。

(三)从法院审理情况来看,当前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1)涉案食品涉及领域较广,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

(2)超过90%为共同犯罪案件,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

(3)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为从事食品行业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4)案发原因多由市场监督、检查而引发,但也有部分案件系消费者或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而案发。

三、地沟油的危害有哪些

(一)消化不良

地沟油中有很多种毒性很重的物质,砷就是其中之一,如果食用一定量了,一般就会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等,更多的是严重影响消化道疾病导致消化系统紊乱。

(二)腹泻

一般的地沟油都是从排污水道里提炼出来的,也有炼制烂动物肉及烂的动物内脏得到的,这就注定了地沟油是没有卫生可言的,甚至油里面的有毒微生物都是数以万计的,吃了这样的油能会导致腹泻。

(三)腹痛

地沟油中含有各种各样的洗涤剂和化学清洗物质,所以地沟油中铅的含量是惊人的高,那些黑心作坊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净化地沟油,反而会增加很多其他的化学物质,铅进入体内后会引起腹部绞痛及贫血,严重的会铅中毒损肝脏功能。

(四)致癌

从地沟油的来源分析,一般都是来源于酒店餐馆的排污道,这里面含有黄曲霉素和苯并芘,黄曲霉素的毒性比砒霜高100倍还多,极易导致脏器的癌变,如肠癌胃癌肾癌肝癌乳癌卵巢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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