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保全与公证处理方法的比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7 22:53:14 442 人看过

一、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而、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

1、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2、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

3、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应当高于其他遗嘱。当书立时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有公证遗嘱的,非经公证程序,其他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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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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